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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强化监督推动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提质增速

积极推广平台,夯实建设架构。联合市污防指办召开全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推进会,印发《东台市建设运用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的工作方案》《东台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平台简易操作手册》,要求全市18个镇区、8个职能部门、3个农场各明确至少2名业务骨干负责平台建设工作。邀请技术支撑单位专家进行专题培训,并加入线上交流答疑工作群,创建平台账号。 成立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督导小组”,对相关单位推进平台建设运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精准处置线索,实施动态监管。推动成立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保障中心,按照全面覆盖、能进必进的原则统筹协调12345热线、在线监控、12369热线、263专栏曝光等各类举报渠道问题线索的接入、导入和录入,将问题线索“一网打尽”。为了避免平台建设前期线索遗漏问题,实行“线上+线下”双轨交办制,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实时提醒问题线索签收、办理和预警消除等关键环节。对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事实不够清楚、适用法律不够准确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

严格嵌入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凭借平台“纪委监委监督”模块,开展全流程、嵌入式监督,依托“数据综合分析”“五大预警”等模块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介入监督。针对前期环保条线线索办结率、信访回复率、信访满意度低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提醒督办函。密切与污防指挥办的沟通联系,定期研判平台工作进程,通过线上工作群每周通报各镇区、部门的线索受理处置情况,重点要求排名靠后的单位保质保量追赶进度,对连续被通报点名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