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6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党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巡察。8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度安全生产学习计划》,从8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局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或交流学习心得体会,10月份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结合工作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制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盐开住建〔2020〕92号),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党组其他成员及各处(所、站)负责人,同时每月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和绩效挂钩。9月份房产处负责同志、交管所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交流小区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履职情况。
三是对报告中指出的“制定燃气专项整治方案照抄市里文件,明确区商务局为餐饮户整治牵头部门”的问题,公共事业处主要负责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目前,由区中韩办承担餐饮户整治牵头部门。
2.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8月18日、9月17日两次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全体中层干部观看危化品、小区消防、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以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全体人员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先后安排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房产处、交管所负责人交流学习心得、工作成效,以后还将安排其他处(所、站)负责人进行交流,促使学习入脑入心。
三是汇编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督促全体人员加强自学,9月23日组织一次测试,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
3.关于“责任落实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党工委已发文明确我局3名党组成员,局党组现有党组书记1名,党组成员4名。
二是已与区组织部沟通,争取增加安全生产工作专职人员,增设安全生产管理专门处室。
三是局综合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分值在原基础上普遍增加1分,年终考核严格依照责任状进行奖惩。区组织部已撤销2018年“9·25”事故中被问责的2名人员2018年度考核优秀格次。
4.关于“企业监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内71家注册施工企业全部签订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并且对在区内注册办公的19家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门大检查。
二是于9月15日发文《关于区内施工企业注册登记有关情况的函》至区行政审批局,商请企业注册时认真核查登记注册办公地址。
三是共开展3场“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宣讲活动,主要内容是关于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5.关于“教训汲取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3·21”事故教训进行了再次学习,深刻汲取教训,让每个人真正从灵魂深处受到触动。
二是常态化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今年1—10月份,全区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34个,专项整治检查106次,排查一般隐患496条并全部按时整改到位,开出抽查记录41份,限期整改65份,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人7次;燃气安全共检查了15家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45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对2019年“7·12”事故原因剖析反思照抄照搬2018年“9·25”亡人事故的问题,分管负责人于9月25日对质安站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管负责同志对房产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吸取教训,主动作为,切实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安全工作抓上手、抓到位。
二是督促步凤镇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严格按合同约定履约到位,对不负责任、不严谨的监理公司进行约谈。
三是切实增强对“三管三必须”的认识,对日常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7.关于“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19年以前移送的违法案件明确专人重新梳理,分类汇总登记。今后再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市局处理,同步健全台账资料。
二是通过VPN接口设立“运政在线”专线,对区内客运车辆运行状况进行在线核查。督促全区35家运输企业每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9月份对交通运输企业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培训不到位的4家企业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已完成35家运输企业409名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审查,年底前完成全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审查,25家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承诺书全部签定。
三是制定小区充电桩实施方案,目前城东一号、绿地天成苑等16个小区已安装充电桩计1040个,有效解决了小区电瓶车充电难的问题。9月份以来,先后3次联合公安、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全区16个住宅小区进行联动巡查,及时整改“飞线”充电、楼道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现象30起。
四是于6月19日组织燃气企业负责人、各园区、镇(街)等部门人员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培训等活动。2020年9月23日上午,公共事业处负责人对步凤液化气站负责人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专门约谈。
8.关于“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对建筑施工应急预案、防汛预案、港口应急预案等进行重新修订印发,编制完成城镇燃气应急预案。2020年6月进行燃气行业安全演练、11月份组织万海物流进行消防演练。
9.关于“思想懈怠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分值比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盐开住建〔2020〕123号),明确公文、总结、汇报等材料具体审批流程:公文对应处(所、站)拟稿——处(所、站)主要负责人初核——综合处再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签。
三是对2019年区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中在建工地数量、总建筑面积等数据与2018年雷同的问题,分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关于“组织推进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扬尘治理整改不处罚问题,市住建局已于2019年下半年明确我区扬尘违法案件移送市局城建监察支队立案查处,以后一旦发现扬尘治理整改不力违法案件将及时移送市局查处。今年已移送扬尘治理不力案件4宗,处罚16万元。
二是涌鑫中心高层建筑22家餐饮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问题,已于2020年5月30日完成整改。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收集在高层、地下或半地下室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线索。
11.关于“信用惩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市住建局及区政法部门、经发部门联系沟通,细化“黑名单”运用细则。同时,加强整改,凡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系统申报外,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实行信用联合惩戒。2020年对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2起违法行为移送市住建局处罚后,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实施信用惩戒。
12.关于“宣传培训力度欠缺”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和各处(所、站)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出台《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学习考核办法》,以考核倒逼全体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
13.关于“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市住建局及区经发局、安监环保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对接,建立外部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今年建立的燃气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成功解决涌鑫中心 22户餐饮企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问题。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监管体系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区36座宽路窄桥交通设施安全标志已于10月20日全部完成。对4条农村公路43公里进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步龙路10公里建设;其余3条33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完成招标,12月30日前完成2条道路共20公里,另1条道路13公里(步凤镇环镇西路)因正在组织提档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农村“三纵三横”道路已完成5条(步龙路、蔡墩路、庆公路、黄巷渠路、新龙路)40.47公里;1条(蔡龙路)10.63公里、20座桥梁正在办理前期手续,计划2021年建成。
二是对装修工程30万元以下或300平方米以下及其他未受监项目和拆除工程,区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专委会已于2020年7月20日下发《关于落实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镇、街、园区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从制度层面约束和消除限额以下工程监管盲区。
三是今年以来,加大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移送“未批先建”违法行为3起,处罚22.7万元。SKI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已补办,威峰动力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四是要求SKI项目对所有施工升降平台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并增加专门人员跟踪升降平台操作动态,及时提醒消除动态危险因素。
2.关于“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书记就设置安全管理综合处室及增加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方面和区组织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组织部门支持。《关于调整充实经开城建、质安站人员的建议方案》(盐开住建组〔2020〕6号)和《关于申请成立燃气管理机构并配备燃气监管专职人员的请示》(盐开住建〔2020〕94号)两个文件已提交区组织部,申请增加3名质安站工作人员、成立燃气管理机构并加强燃气管理专职人员力量。
二是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先后组织安全监管人员15人次赴苏州、南通、泰州等地学习安全生产监管先进经验,组织19人次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
三是质安站、公共事业处等业务处室不定期开展内部业务培训,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工作难题。同时聘请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专家来区实地检查,进行“传帮带”,切实提高现有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
3.关于“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地下管网全面实现网格化管理,2019年下半年成功运用CCTV数字化检测技术开展全区地下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状况检测评估,计划从2021年开始,根据检测评估报告分年度、分批次有计划进行修复改造。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批先建、违法分包和肢解分包等违规行为,今年1—10月份,共移送执法案件11个,处罚金额48.9万元。加强部门联动,采用信用惩戒与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择防汛泵站运行外包单位,同时按照考核办法从严考核,提高外包单位的责任意识。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没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8820981;电子邮箱278555313@qq.com。
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党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