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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巡察资料归档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巡察档案是巡察成果有力展现,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载体。日前,盐城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涉及3个巡察组和1个专项督查组的42盒200余项纸质资料及相关电子版已全部整理归档,这是市委巡察机构强化巡察档案管理工作以来的第3批业务资料归档,之前已陆续移交市委危化品专项巡察和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共178盒480余项纸质资料及相关电子版。

近年来,盐城市委巡察机构着眼工作实际,以巡察资料整理归档为关键抓手,按照“归档责任明确、档案收集齐全、立卷归档及时”的原则,提出责任、内容、节点“三明确”的具体要求,逐步实现巡察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夯实了巡察工作基础。

明确归档责任,保证资料内容真实。市委巡察办印发《市委巡察机构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委巡察机构形成的档案由巡察办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实行“谁承办、谁归档”的承办人归档制度,每轮巡察形成的业务类档案由各巡察组明确专人负责整理收集,经巡察指导处、综合处“双重把关”后归档入库。

明确归档内容,保证资料收集齐全。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印发《市委巡察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明确文书类档案和业务类档案需要整理归档的10大类具体内容。每轮巡察结束,巡察指导处根据当轮巡察工作任务制定归档清单,各组根据清单目录整理巡察资料。巡察办从资料的完整度、规范性等出发,对各组移交档案逐件逐份审核把关、查漏补缺,确保归档资料应归尽归,涵盖巡察全过程。

明确归档节点,保证资料移交及时。每轮巡察反馈结束后,巡察办督促各巡察组整理本轮巡察档案,并于1个月内整理完毕,填报《市委巡察机构档案归档审批表》和移交资料目录,履行移交手续。巡察资料整理归档纳入档案室统一管理后,将及时启动扫描数字化工作,方便日后档案查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