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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以精准监督严防村集体资产“跑冒滴漏”

“现在村集体资源项目交易规范后,村里鱼塘交易价800多一亩,比价格指数高将近30%,村集体收益多十几万元,今年村里准备铺路,能为老百姓做很多事呢!”近日,滨海县委巡察组再次来到该县五汛镇回头看,组长赵建林带着巡察组成员在五汛镇纪委书记徐洋洋的陪同下,直奔某村鱼塘处——之前对村巡察时发现的村集体鱼塘发包不规范导致村集体资源流失的问题,村干部拿着台账向赵组长详细介绍。

去年5月,滨海县第十一轮巡察发现五汛镇某村集体鱼塘发包不规范,存在个人承包后又转包赚取高额利润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找准农村集体资源交易“小切口”,制定《关于规范村集体资源交易的通知》等制度,规范全县农村集体资源交易,防止村集体资源发包程序不当、管理不严、低价发包等违规行为。

紧盯“钱袋子”,推行交易价格指数

“你们申报的交易底价每亩680元低于最低交易价格指数,系统已经产生预警,本次申报进入平台交易不通过,需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复核交易价格。”前不久,在该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小张接到某村申请人电话,该村因集体水田需申请招投标交易,价格低于规定的交易价格指数被退回。

这样的电话,每隔一两天小张就要接到。他坦言,“价格指数政策刚制定出来,很多村干部还不了解,但为农村集体资源减少损失,说再多的话也值了!”

小张口中的价格指数是该县纪委监委以“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价格指数”为参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土地肥力、水系灌排程度、道路条件等因素,监督推动县农业农村局编制“村集体土地和养殖水面交易价格指数”,村集体土地和养殖水面按照交易价格指数为指导进行平台交易。

严防“一言堂”,规范资源交易议事决策

民主决议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一直把维护群众身边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聚焦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

“原来的村书记李某在这私自将我们村鱼塘都包给人家,我们老百姓都不知道。”县委巡察组在巡察五汛镇某村巡察时,在一次快下班时,一村民偷偷向巡察组成员举报。

巡察组经深入调查,内幕逐渐浮出水面,时任村书记陈某在未经集体研究和公开招标的情况下,私自将村132亩集体鱼塘发包给徐某某,发包价远低于市场价,导致村集体资源受损,随即将此问题移交纪委监委展开核查并处置。

为规范资源交易议事决策程序,防止发生“一言堂”现象,在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全县所有交易的村集体资源项目不仅要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再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将该决议在村公示五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县纪委监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镇(区、街道)纪(工)委全程跟踪监督。

织密“防护网”,完善资源交易禁止性规定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结合以往案例经验教训,对项目资源交易的监督嵌入到资源交易的项目申报、招投标、合同制定等各环节,健全资源交易禁止性规定,要求村集体的荒地和废塘原则上不允许直接发包,一律要先由集体自行整理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方式整理后方可按规定发包。

在发包村集体养殖水面和土地时,必须在招标公告和中标合同中载明该项目禁止转包,合同期内发生中标方有转包情形的,合同立即终止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所有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同时规定发包期限一轮不超过5年。多措并举防范廉政风险,保障了村集体资源利益。

“下一步,我们将以更深、更实、更精准的监督,最大限度堵住村集体资源流失的监管漏洞,使监督职能再加强,执纪效果再提升,守护好农村集体资源!”滨海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