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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系统施治保障养老政策落细落实


紧盯养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推动各项政策落地,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

“请提供这几项供养对象日常用品使用情况的具体账目,再带我们到存放用品的地方核对一下。”前不久,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来到该县一敬老院进行回访。

此前,滨海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该敬老院负责人姜某某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经调查,2016年1月至2021年6月,姜某某以夜班补助、通讯补助、节日福利等名目,向敬老院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25万余元。其中,姜某某违规领取补贴共计2.3万元。最终,姜某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2022年,滨海县纪委监委聚焦养老机构管理这一群众反映强烈、“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紧盯养老领域资金使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治理,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以及截留克扣养老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一些敬老院工作人员从敬老院生活需要的米、面、肉等日常用品中‘打擦边球’,以‘雁过拔毛’式‘微腐败’,把惠民资金当成‘提款机’。”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从查处的案件来看,违纪违法人员都是敬老院管理人员,级别虽然不高,却对养老机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起着关键作用。

滨海县纪委监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对全县14所敬老院的资金发放使用、招投标管理、集中供养对象日常饮食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不符合规范的地方督促主管部门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已立案查处8人,约谈提醒11人。

五花八门的“微腐败”背后,暴露出制度的缺失和约束监督的乏力。案件查办后,滨海县纪委监委向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下发提醒函2份,督促民政部门完善敬老院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财务制度,对集中供养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报支流程等进行规范,对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审计。此外,结合该县养老领域实际情况,推动县民政部门整合养老资源,在全县建立4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保障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李文浩 王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