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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聚焦”护航国企高质量发展 ——写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颁布一周年之际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颁布一年来,派驻交投组深入贯彻落实《规则》精神,坚持“四个聚焦”,多措并举,护航驻在企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职能职责,做实监督。对照《规则》和《派驻纪检组长年度十八项“规定动作”》和市纪委全会明确的工作任务,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根据被监督单位、行业领域特点,梳理具体监督内容,细化120余项工作措施,明确实施牵头部门,划出时间节点安排,排定工作要求目标,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工作件件落实,防止出现监督缺位、监督失位、监督错位的情况,构建了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规定动作”抓细在日常、落实在平常、见效在经常。

聚焦重点领域,规范监督。围绕投融资、招投标、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选人用人等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日常监督事项规范操作指引(试行)》,把精准思维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按照“一领域一专项”要求,围绕在建工程中标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第三方等)履约责任,对企业新开工项目参与单位履约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安全生产(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指出驻在企业“监管体系建立、责任压力传导、安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14个亟需解决问题,并提出三方面工作建议。确保专项监督定位精准、靶向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避免监督泛化。

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紧盯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突出对驻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经上级纪委同意,试行班子成员(不含正职)每人每季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形成一篇条目式自查报告,对班子成员做好个人和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一个再提醒、再督促。健全完善约谈提醒机制。以“关键少数”为支点,撬动“绝大多数”对标看齐,造浓全面从严治党氛围。围绕派驻组长“规定动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上级通报要求,不定期定向约谈驻在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一把手”、关键岗位工作人员69人次,并要求传达到基层的每一位员工。

聚焦“神经末梢”,延伸监督。聚焦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的目标,围绕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等“四个全”,编印《监督履职手册》并定期检查通报,制定《驻在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岗位工作人员2023年十项“规定动作”清单》和《2023年度驻在企业纪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压紧压实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