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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成涉农贪腐案“肥肉”

征地补偿款成涉农贪腐案“肥肉” 

   咸宁市通山县是湖北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2009年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4件12人;贪污扶贫、移民款案件3件6人。
  2011年3月,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捺有该市黄滩镇金星村59名村民手印的举报信,据此立案查处土地征用补偿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窝案串案5件16人。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湖北省采访时发现,征地补偿款已然成为涉农惠民职务犯罪分子眼中的“香饽饽”。
  随着内陆首个核电基地的落户,3条高速过境通山县,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个别村土地补偿款有数百万元之巨。
  2008年12月,黄锦星、阮华赞受通羊镇政府委托,配合湖北省杭瑞高速公路指挥部清点地面附着物工作。由于清点工作量大,涉及人数多,农户的地面附着物数量及补偿款委托茅田村村民委员会代发。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黄锦星和阮华赞虚假填报《杭瑞高速公路通羊镇征地补偿、青苗补偿农户领取表》,通过虚假支出、重复报账等手段,贪污征地补偿款42万余元。
  一个省级贫困县的村官,居然贪污这么多钱,让通山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夏亚军很是吃惊。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山县检察院向5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协助6个村委会完善规章制度20余项。
  2010年,湖北省武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修建武荆高速公路及应城连接线工程时,征用了该市黄滩、桂桥、飞跃3个行政村部分村集体土地和部分农户个人承包土地。群众反映,征地补偿过程中问题突出。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军告诉记者,调取金星村土地补偿款发放登记表显示,个别村干部家中同时有两三个人领取了补偿款。进一步调查发现,村干部及家属签字领取的补偿款与其家中实际被征用的土地数不相符。该村村委会主任卢少华等5名村干部通过虚报冒领,共同贪污村集体土地补偿款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被揭开。
  与金星村相邻的桂桥、飞跃两个村情况类似。应城市检察院迅速展开秘密调查,并运用同样手段很快突破了桂桥、飞跃两个村村干部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窝案,随后顺藤摸瓜又挖出了该镇某副镇长受贿案。
  对查案中发现的涉农惠民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应城市检察院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涉农惠民领域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龚举文介绍说,湖北省检察院今年3月底下发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基层院结合当地特点和自身优势,从重点领域选取2至3个问题突出的条线开展“小专项”行动。
  为了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行业治理的目的,湖北省检察院抽调省院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中走访省发改委、交通厅、财政厅和林业厅等9个职能部门,了解掌握涉农惠民相关政策、重大项目、资金流向等信息,并下发各市级检察院提供参考。
  “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案件,即使涉案金额不大,也要依法查处。争取尽快立查一批、侦结一批、起诉一批、判决一批,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说。(记者 袁定波)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