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城管队长被9万元“撂倒”的背后
透过城管队长被9万元“撂倒”的背后
张强红
张强红
旧屋翻新、店家装修、违建保养……要给城管进贡?昨天下午,原广州越秀区广卫街城管中队队长王某国因受贿9万余元,被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受审。(据7月18日《羊城晚报》)
就9万元的受贿款来言,这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腐败案例,但是细细研读整个案例发生的前因后果,却极其代表性和广泛性。广州越秀区广卫街城管中队队长王某国因为手中的权力,招来广大执法服务对象的“青睐”,由于王某国意识的淡薄,在收取9万元好处费的同时,也被这9万元“拉下水”。
这样的情节,在当今社会,随时都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城管收取的9万元好处费,并不是他刻意索贿,而是执法服务对象主动进贡。且这9万元好处费有六七万用于队内消费,二万多元用个人消费。透过城管队长被9万元“撂倒”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出:
一是权力监督缺位产生腐败。假如不是放任其管辖区内违法建设被查,城管队长王某国收取的9万元贿赂也不会东窗事发,这充分暴露了权力“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弊病。正如王某国面对指控坦言:“因为我有权,希望能得到我的关照”,由于权力监督的缺位,才导致一幕幕腐败案例的上演。
二是社会风气败坏助长腐败。假如不是房屋进行装修翻新的民居或店家为获城管队长王某国的关照,纷纷主动行贿,王某国也不至于被这9万元好处费“撂倒”。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组织和个人,为达到目的,不走正常程度、合法手段,老是抱着“花钱买保险”、“花钱买心安”的心理,主动行贿,使干部在社会风气浸泡下“毁灭”。
三是学习教育缺失滋生腐败。假如不是这9万元好处费的案发,王某国还是单位的先进,业务上的一把手,更是带病坚持工作的典型。从所在街道办事处、城管分局向法院递交额求情函,可见王某国是一名好干部。由于没有意识收取9万元好处费是犯罪,才让他放松了思想防线“湿了鞋”。廉政教育缺失,生活中许多干部对廉洁从政概念纸面化、概念化、模糊化,进而滥用职权受贿走上犯罪路而浑然不知。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敲响警钟,廉洁从政,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规范自己的行为,决不“开口子”,“留空子”。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