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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双牌县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力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湖南省双牌县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力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近年来,湖南省双牌县把增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及各项配套制度,有效促进了全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中共双牌县委关于加强对科局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2010年以来,该县共对22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公开述职述廉评议,有效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问责。2011年该县共对2名科局领导和14名乡镇党政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5个县直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对13个总投资额近3亿元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肃了财经法纪。  

三是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出台《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对干部选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等事项进行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严格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出台《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村账乡代管的有关规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的规定》、《元旦春节等节假期间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等一批反腐倡廉制度和规定,有效堵塞了监管漏洞。同时,狠抓监督检查,每年从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抽调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各单位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