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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持对腐败现象高压态势

天津保持对腐败现象高压态势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
    新中国成立伊始,毛泽东谆谆告诫全党,“绝不要被糖衣炮弹击中”。面对被贪婪和腐败“击中”的昔日功臣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旧币),日常生活铺张浪费,任意挥霍……”党中央批准了对其二人判处死刑的建议,毛泽东亲笔签批斩杀令,两颗子弹,结束了刘张二人的生命,掀开了新中国反腐第一页。
    天津市杨柳青镇石家大院,作为建国初期的天津地委行署,曾是刘青山、张子善的办公场所。今天,它已成为新中国第一反贪大案警示教育基地。在这里的展示中,除了刘青山、张子善案外,天津市近年查处的一个个大案要案,也无不向人们昭示着我党反腐肃贪的意志和决心: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指出:“大量事实充分证明,经济建设搞不好,执政党要垮台;腐败问题解决不好,执政党也要垮台。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如果我们不能有效抵制腐败,党的意志就会涣散,肌体就会腐蚀,战斗力就会削弱,执政地位就会丧失,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地反对腐败,使我们党更加坚强、更加强大、更加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告诉记者,“近年来,天津始终坚持有案必查,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办案科学化水平;坚持查防并举,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确保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
    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1951年11月30日凌晨,一份标有四个字母A的特急电报,送到毛泽东的办公桌上。电报细陈华北局对前任天津地委书记、时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刘青山,时任天津地委书记兼行署专员的张子善二人严重贪污腐败行为的调查。
    两个革命事业的有功之臣、党政高级领导干部,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不久,就蜕变成了腐化堕落分子。如何处理他们,考量着刚刚取得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是否有勇气和决心清除自身毒瘤,是否能始终如一地保持纯洁的党性。
    看着报告,毛泽东许久沉吟不语。
    周恩来:“主席的意见呢?”
    毛泽东:“死刑。”
    周恩来:“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
    毛泽东:“不准。”
    严肃党纪,纯洁党的队伍,严惩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无论哪个时期,都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决态度。
井冈山时期,“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明确,红军战士拿百姓一块红薯都属于违纪。
    在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下发《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严格的训令,充分体现了立足未稳的红色政权惩治腐败的决心。
    进入21世纪,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始终保持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一个个高官的落马,无不说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党内绝不允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
    张高丽要求,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坚决遏制腐败现象。
    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观念,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做到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有案必查,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反腐败工作能否真正取信于民。
    有案必查,就意味着无论涉案人员背景有多深,头上光环有多大,都要一查到底。天津市物资集团原副总经理陈克勇,不仅是多年劳模,经营的关系网十分复杂,而且案件涉及海外股权分配。在顶住各方压力的同时,办案人员克服海外查账等困难,一举查清了陈克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1.04亿元的事实。
    有案必查,就意味着无论案情有多复杂,牵扯到多少关系人,都要一查到底。为找到突破点,办案人员仅为取得外围证据之一——某涉案单位工商档案,就从该厂上世纪50年代建厂之初一页页查了个遍,将所有涉案人员从小学开始的档案一一理清,为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景林案最终“零口供”定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有案必查,就意味着无论案件是何时发生的,只要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都要一查到底。涉案款项已无追回可能,重要涉案人失踪多年,但面对十几年来从未停止过的举报信,办案人员风餐露宿,冒着寒冬酷暑,从北到南跨省追踪,终于使一名已退休多年的涉案人员受到应有惩罚。
    ……
    2007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6679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2655件,立案1404件,结案1462件,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处分党员干部1708人,其中局级干部18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
    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我还有一句话,我的孩子上学问题。”1952年2月9日,面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刘青山表达了自己唯一的请求。
    “你不用管,孩子是国家的。你放心,你犯了法,孩子未犯法。”
    听到党对家人会妥善安排的决定,刘青山和张子善痛哭流涕:“我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意见。这对党有好处,只有这样做,才能教育全党。因为我罪恶深重。”
    多年来,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在办案中坚持人性化,给予被调查对象充分尊重。
    一位癌症晚期患者,面对着办案人员为他从北京请来的治疗专家,在生命最后时刻,积极配合,提供关键证据,为国家挽回了巨额损失。
    除夕,当办案人员端着年夜饭走进涉案人员王某家时,多年独身的她第一次感受到被关心的温暖,主动放弃司法诉讼途径,协商解决了债务纠纷,缩短了办案时间,降低了办案成本。
    担心孩子受自己涉案牵累难以入学,陈某一直沉闷不乐,当办案人员带着孩子的入学通知书来看望他时,拒不开口的他主动交代了办案人员尚未掌握的受贿行为……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也是多年来天津市查办案件工作始终坚持的生命线。
    从2008年11月开始,天津市对全市区县及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进行了考核培训,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程序、规范办案,是培训的主要内容。
    “刚才的谈话,哪个环节是重点,谈话人员有无措辞不妥之处……”当屏幕上与违纪人员的一段模拟谈话录像关闭后,主考人员开始发问。不单是谈话环节,笔录采集、证据获取、账目审查等专业技能也是考生必须回答的内容。考评合格者被授予《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基本业务知识考评合格证书》,目前全市已有409名办案人员取得了资格证书。下一步,天津将根据办案人员素质实行分级管理,并建立办案人才库。
    依纪依法办案在实践中体现在规范办案,而在程序上,则体现在文书标准规范。在市纪委案管室,一位干部打开案件文书管理软件,一边演示一边告诉记者,从2009年底开始,案件管理室就与天津理工大学共同研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系统。目前,已初步形成集“工作教程、文书规范、重要线索、程序管理、法规总汇”五大功能模块为一体的应用系统,从受理到立案到移送各个程序全部被规范要求。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了《天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天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天津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联查协作办法》等200余项工作制度,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不断加强,形成了查办案件工作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攻坚的协调配合机制,在查办大案要案中充分发挥出各方面的职能优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查案工作“后半篇文章”
    刘青山、张子善的公审大会召开之前,曾有同志考虑到刘、张二人在战争年代有过功劳,向毛泽东说情。
    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从来都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最好教材。近年来,天津市利用本市的案例制作了《忏悔录》、《一个检察长的巧取豪夺》、《物欲下的罪恶》、《防线失守的代价》、《迷途》等电教片,90多万党员干部受到教育。
    查案不是目的。天津把办案工作融入到惩防体系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的各个环节之中,最大限度延伸和拓展查办案件的作用,为预防腐败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全面推进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切入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
    天津市物资集团陈克勇案发后,大额资金使用失控的制度漏洞暴露出来。针对这个问题,一项包括资金管理、审计监控和ERP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被研制开发,有效解决了大额度资金运作、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防范经营风险等问题。
    “这是集团所有公司在我集团银企直联银行范围内所有付款情况。”指着电脑屏幕显示的一张图表,天津物资集团纪委书记王景奇告诉记者,通过这个信息风险控制系统,公司所有资金的去向、审批等运行情况将会被全程即时监控。而且,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行为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正在试运行的资金审批系统还会依据有关规定,设置32个预警自动识别指标,不合规定的资金,将会被预警甚至“锁死”。他说,这套系统的防范成效明显,促进了企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2010年该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486亿元,同比增长37.5%;实现利润5.7亿元,同比增长16.3%,从发案时全国500强的第73位提至第53位。
    近年来,天津市充分利用自身的案件资源,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以案促发展,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法纪和社会的综合效果。
    河东区杨景林案件暴露出国有资产底数不清,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案发后,河东区对全区48个机关单位、47个事业单位和134个基层科所站队进行了清产核资,摸清全区国有资产使用状况,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进行集体民主决策实施意见》、《河东区5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了对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监管。
    针对地铁集团高怀志、王春清案件,市规划建设交通工委指导地铁集团开展了“抓整改、建机制、保廉洁、促发展”活动,帮助企业健全完善了20余项规章制度,保全国有资产3.9亿元,获得增值收益1.6亿元。同时,全市以此为契机,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问题的发生。
    ……
    两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发案单位提出有关强化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书2000余份,通过查办多起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总结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反复性的问题,部署了国有企业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显示,有81%的群众对天津市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予以认可,达到近年来最高水平。(记者 石艳红 李文娟)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