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研究

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 从源头上预防审计腐败

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 从源头上预防审计腐败
□ 陈海深

  审计机关手中执掌着人民赋予的依法审计的权力,只有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正确行使依法审计的权力,才能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因此,在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审计权力约束机制,显得十分重要。审计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有许多工作要做,当前的重点是加强对审计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大任务。   
  严格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经济问题在处理处罚上具有较大的伸缩性。审计人员是否隐瞒、变更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事实,主要靠审计人员的自觉性,是凭“良心”办事,也就有以审谋私,与被审计单位搞权钱交易,对审计出来的问题隐瞒不报,甚至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帮助作假等问题出现的可能性。
  要规范审计权力运行行为,必须加强审计制度建设,科学审计执法行为。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审计法》,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南,按照审计署构建的审计法规准则体系,科学审计工作管理程序。从审计立项、方案、程序到审计报告、处理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范,尽量减少审计中的自由裁度和随意性。在审计全过程中,把传统经验型审计转变为规范型审计和科学型审计,使审计权力运行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都有权力制约。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严格依法审计,不得各行其是,随意变通审计程序。只要审计权力运行规范,就一定能够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规避审计不廉洁的问题。   
  科学分解审计权力结构   
  由于审计工作程序的严密性,就决定了审计权力自身由多个“链条”连结起来,形成一种审计权力结构。要对这种权力结构进行适当分解和合理调整,改变一个部门、一个岗位、一个人负责多项职能,为多个部门、多个岗位、多人交叉负责,做到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宏观方面看,审计权力结构是合理的,审计检查权由审计组负责实施,审计复核权由法制部门负责实施,审计处理权由审计机关负责实施,相互之间做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但是,在行使审计检查权的审计小组,内部的岗位、环节同样需要相互牵制。这是因为,审计人员违法审计,以权谋私,不仅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而且也很难被监控。要有效防止审计权力失去监督,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有两人一组,查出的违纪问题应有专人负责复核,最后指定专人对所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汇总定性。这样,就可以堵塞审计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漏洞,从而大大缩小了审计腐败赖以生存的空间,达到有效预防的目的。
  在科学分解审计权力结构的基础上,首先要寻找审计权力容易滥用的风险点,然后针对这些风险点,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堵塞权力未监督到位的漏洞。   
  加大审计权力制约力度   
  为了慎重授权,审计机关对授权审计项目必须做出明确规定,以达到正确行使审计权力,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对于审计小组使用审计检查权,必须规定相应的制约监督措施,如实行“两长两员”制,即审计组长对审计工作和廉政责任一岗双责,同时明确一位临时党小组长,设立一位兼职廉政监督员和一位生活管理员,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纪律得到严格遵守。
  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审计署制定的“八不准”廉政建设规定,坚持“公示、反馈、回访、检查”四项监督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滥用审计权力的行为,不仅要追究行使该项权力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还要追究权力行使者的部门领导责任,这是有效防止审计权力滥用、避免或减少工作失误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审计独立性和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性的重要保证。   
  强力推进审计权力公开   
  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由少数人“暗箱操作”,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各级审计机关必须要对审计权力运作行为过程,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标准、审计依据、审计结果等,向权力行使对象公开,防止幕后交易。
  审计机关必须大力推行审务公开,把审计项目、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这样,一方面确保审计结果的公正性,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确保审计行为的廉洁性,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提升审计机关形象。这是把审计置于阳光之下,有效防止私下交易的重要举措。   
  着力强化审计权力监督
  任何一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都有可能产生腐败。审计权力同样如此。因而,致力于加强对审计权力的监督至关重要。一是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约束审计干部从审行为,保证审计人员正确行使审计权力。抓制度建设,在积极研究审计权力运行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腐败易发部位和环节,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开展审计执法监察,对审计干部执行审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从事审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专项监察,从中发现线索,查清违纪问题。三是组织审计质量检查,对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抽查,掌握执行审计准则、运用财经法规、审计定性处理、审计取证和立卷归档等情况,检查结束后要进行通报。四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审计现场,发现违规操作及时诫勉;审计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问题,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警示全体审计人员慎用审计权力。   
  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权力。审计权力的行使与审计责任紧密相连。审计干部在工作中要大胆创新,但在使用审计权力时则一定要谨慎,要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审计工作纪律的约束。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健全审计权力约束机制的保证。审计机关要结合审计工作性质,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审计干部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其明确审计权力是谁给予的,权力是为谁服务的,怎样运用权力。《宪法》赋予了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权力,这是党和政府给予的,是用来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廉政建设的,在审计工作中,绝不能滥用审计权力,为个人谋取丝毫的私利。要教育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工作职业道德和机关各项廉政规定,依据审计法规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通过干净运行审计权力,真正与被审计单位切断一切经济联系,才能保证审计行为的独立性,才能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廉洁形象。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