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温州论坛的反腐实践为例论网络反腐的类型、效度及优化
以温州论坛的反腐实践为例论网络反腐的类型、效度及优化
2011年初,柒零叁网旗下的温州论坛被《瞭望东方周刊》称之为全国关注的“最猛料网站”,温州前副市长杨秀珠出逃、鹿城原区委书记杨湘洪滞留不归、温州官员低价购房、龙湾区内部招录等轰动全国的新闻事件均发酵于此。柒零叁网是唯一成功入选“2010中国最有影响力的20大地方性互动网站”的私人网站。温州论坛开创的网络舆论民间监督的“温州模式”曾多次被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百余家媒体报道,堪称中国网络反腐的典范,值得深入调查与研究。
一、温州论坛网络反腐的基本类型
一、温州论坛网络反腐的基本类型
网络反腐是一种诉诸新闻范式、依赖公众舆论的反腐模式,网络公共舆论成为网络曝光与网络反腐间的一个关键环节。网络曝光经由网络舆论动员而演化成网络公共事件并产生启动腐败查处程序的政治压力。从舆论动员的角度,我们把网络反腐的温州模式分为三种类型:
(一)剥洋葱式的网络反腐:公费考察门事件
剥洋葱式网络反腐是有网民将有意或无意发现的腐败线索或者证据上传到网上并引发关注,广大网民顺藤摸瓜挖掘出更多的证据,引起反腐机构的介入和查处的反腐形态。这是“追踪小线索,小线索导出大线索,大线索带出真相”的过程。后现代主义的块茎状理论认为,互联网信息就像块茎状植物一样是水平的扩展结构,其突出特征就是去中心化、内在联系、异质混合、自我繁殖、断裂再生。块茎监视不是源自某项技术或某个机构,而是源自“跨越多种技术和实践的多重联系”。互联网监视的强大生命力就来自多数人监督少数人,而不必依赖传统的大型机构。网络反腐的主力军是一个网民串联的边界开放、目标趋同、相互启发、弹性协作的松散的自组织。腐败在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可观察到的信号或征兆,互联网可以把这些琐碎而具体的信息微粒中的蛛丝马迹聚合成一张脉络清晰的“反腐地图”。2008年11月26日,天涯社区的一个《晒晒咱们公务员的福利》的帖子曝光了温州赴美考察团21天行程中只有5天公务安排,却花费26多万元的情况。发帖人“魑魅魍魉2009”自称11月21日在上海地铁二号线无意拾到了新余市、温州市有关部门出国考察的详细票据。从26日开始,“温州官员赴外旅游清单出现在猫扑首页”等70多个相关主题帖陆续出现在温州论坛上。这些主题帖及变体帖将原帖曝光的“标准报价确认单”、“赴美加考察行程安排”、“团队结算单”等37张原始单据、网民收集的美国城市的公务接待记录、承训大学声明等材料汇集在一起,证实了所谓公务考察就是变相“公费旅游”的嫌疑。该事件在全国形成了一场舆论风暴,温州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党纪处理。
(二)中心开花式的网络反腐:杨湘洪事件
中心开花式的网络反腐一般是掌握或接近腐败内幕的内部知情人,把腐败的重要线索或证据直接发布在网络上,引发网民声讨,形成强大舆论压力,迫使反腐机构核实证据、立案查处。2008年10月9日,网民“共营天下”在温州论坛发出了“区委书记杨湘洪,为何没有露面?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的帖子。此帖揭开温州鹿城原区委书记杨湘洪带团考察滞留境外的盖子,顿时引发各种猜测。在官方和媒体集体沉默时,10月15日网民“我不是洪溜溜”在温州论坛上推出了一篇爆炸性的官场小说《区委书记》。网络小说所涉及的人物、事件、地点都能在温州对号入座,尤其是核心人物“杨耀柳”以谐音“杨要溜”影射杨湘洪。小说以“季”为单位,陆续更新,共计十季,仅在温州论坛其点击率超过894000次,回帖高达11157次。《区委书记》迅速在温州火爆起来并扩散到国家层面,一度引起中央纪检部门的关注。温州市委在劝诫杨回国无效后,于11月12日将杨开除党籍公职。
(三)里应外合式的网络反腐:安置门事件
里应外合式的网络反腐即内部知情人“爆料”和众多网民“外挖”相互策应而揭发腐败事件。2009年3月23日,网帖《内部资料泄漏,温州大批贪官集体腐败浮出水面》出现在温州论坛上,几经辗转,最终于4月7日在凯迪论坛被热炒。帖中“多余安置房按暂定价格销售给相关人员”名单显示,共计134套安置房被以“暂定价”购走,购房者绝大多数为当地官员。4月8日,《南方都市报》、人民网、凤凰网等众多媒体对该事件的相关报道就超过12000条。4月13日,温州方面初步认定事件属实,并提出了4条处理意见。5月22日,温州市委市政府最终决定:购房者需补足差价,原指挥部党组书记吴权书被立案调查。
二、影响网络反腐效度的基本因素
基于惩治腐败有效性模型的网络监督实证研究表明:网络反腐能提高腐败行为被发现的概率、被调查的概率、腐败分子被惩处的概率,从而大幅提升惩治腐败的有效性。但不同类型网络反腐的有效性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从剥洋葱式、中心开花式到里应外合式,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依次升高(见上表)。这主要是以下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网络曝光材料的来源
网络曝光材料的来源直接决定着网络舆论动员的效度和腐败证据的效度。任何讯息的关键之一,就是谁发的信息。首先,信息源是判断反腐信息的可信度的重要标尺。其次,信息发布者的身份有助于判断其能否接触到核心证据。再次,信息发布者的身份也是影响网民心理认同的重要因素。最后,信息源对涉腐人员和反腐机构带来的压力和影响不同。揭露杨湘洪事件的 “我不是洪溜溜”和曝光安置门事件的“kekemingtian”被媒体誉为“温州深喉”。“深喉”(Deep Throat)在传媒界被引申为向媒体提供秘密信息的内部知情人。“kekemingtian”不仅能够接触到官方内部文件,确切掌握了购房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而且十分熟悉这些楼盘及低价购买的具体手段。很多网民认为“我不是洪溜溜”深谙温州官场内幕,应该是政府工作人员,甚至温州当地人怀疑这是一个团队的执笔人。“我不是洪溜溜”也曾向媒体坦陈透漏给他信息素材的都是各方面的核心人士。建立在大量内部信息上的《区委书记》在披露杨湘洪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事后的官方回应、媒体调查证实了小说的大多数情节和事实高度吻合。第二,小说的更新几乎与温州官方处置进程同步,在第一时间披露了官方决策的内幕。第三,小说引导了主流媒体的舆论进程和众多网民的关注点。各类媒体报道基本是通过小说透露的线索或情节,逐一核实查证的。
(二)网络曝光材料的证据化程度
政治传播框架下的“事实”有三个范畴:首先,有一个客观的政治事实存在,即真实发生的政治事件。其次,有一个主观的政治事实——政治行动者与公民认识到的政治事实。第三,构建的事实,即媒体报道中的事实。正式机构反腐败所依据的事实是经过法定程序调查和认定的“法律事实”,属于第一层次的事实范畴。网络曝光的“媒体事实”很多时候只能作为法律证据的线索使用,而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它是依据政治丑闻的价值和逻辑来编辑“腐败事实”的。网络曝光者有的选择了娱乐化或恶搞线路,有的则采取了情绪化、夸大化、虚构化的策略,或二者兼而有之。这类网络曝光不仅难以摆脱宣泄、诽谤和诬告之嫌,而且证据化程度很低,很难成为正式问责的触发机制。而在上述三个事件中,“魑魅魍魉2009”的旅行单据、“kekemingtian”掌握的安置门房源及其购买者的信息、“我不是洪溜溜”所披露的杨湘洪事件细节,这些曝光材料都异常的翔实、具体、客观,并能得到核实,甚至达到了专业证据提取的程度。这既能让广大网民深信不疑,又迫使反腐机构不得不做出回应。
(三)网络舆论动员的压力强度
金登的多源流理论揭示出只有政治流、问题流、政策流等三源流交汇并达到一定强度时,才能开启政府议程窗口。网络动员凝集的是一种软力量,其压力生成模式通常表现为:网络曝光——形成网络舆论——官方回应引发质疑——互联网与平面媒体的互动——形成社会舆论压力——政府启动问责程序。启动网络反腐动员触发机制的“初始强度”和维持网络舆论扩散机制的“持续强度”在网络反腐中甚为为关键。网络舆论的初始强度是由网络舆论的广度和强度的边际效益的综合作用形成的。网民对涉腐事件的点击率、留言率越高,网络反腐舆论的广度就越大。舆论强度是指舆论主体诉诸意志倾向性的坚定程度,网民对腐败的声讨越坚决,舆论强度越大。舆论广度和舆论强度的乘积形成了舆论的第二种边际效应,即显示舆论强势的边际量。这种态度的积差反映了某一舆论的高涨程度,具有临界点或引爆点的意义。在上述三起事件中,涉腐线索曝光后网络舆论瞬间井喷式达到顶峰,社会影响力即刻形成。互联网信息后浪推前浪的编排逻辑,使得网络反腐事件也具有越来越快的“议题更替”的特征。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1)显示:2010年度网络热点事件的议题活跃周期持续时间约为15.1天,平均比2009年度缩短了1.7天。网络反腐动员必须保持的持续动力与强度,这依仗事件不同阶段都形成“新的集体行动新动力”,引发连续的网络议题构建。腐败网络动员本质上一种能够引发社会情感共鸣、与大众诉求高度一致的共意动员,网络舆论多呈现两个甚至多个的泊松分布模型叠加的演变态势。在公费考察门事件中,网络舆情先后出现了“敦促政府介入调查”、“公务考察与变相旅游辩驳”、“质疑处罚的程序与结果”、“政府表现满意度网络调查”等四波议题构建,持续一月之久。
(四)官方机构的回应度
网络监督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能大幅度地提高腐败被发现的概率。但是,改善腐败被发现的概率并不会必然导致腐败被侦破和腐败被查处的概率提高。官方机构对网络曝光线索的回应在腐败被查处中居于首位性甚至决定性的地位。公众力量、媒体力量在后续的腐败处置中属于外围性的作用力量,政府场域的权力运动是决定性的力量。首先,涉腐当事人的反向阻碍力量。这种阻碍力量的大小与官员的官阶高低和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呈正比。其次,涉事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多重策略行为。出于“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控负思维”的打压策略,意图封杀网络舆论,恶意追责。以“历史问题”、“制度羁绊”、“现实困难”为由的辩护策略,可造成“有组织地不负责任”的局面。针对各种压力和权力需要的顺势策略,也会及时采取积极的查处行动。再次,唯有获得来自上级政府、地方主官的权力支持,网络反腐才能够顺利成行,这是一个规律性的现象。新余团和温州团的公费考察丑闻在同帖中被曝光,二者性质一致。尽管温州民间的网络声音异常激烈,但是相比新余,温州方面的处理却被普遍认为“太迟太轻”。政府回应的这种弹性差异充分反映了公共权力的自主性本质:政府对公共权力的垄断足以保障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哪怕与社会公共意志存在偏离。公众权力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是需要条件的:一是同质的公共权力;二是权力的对称性。网络集结的公众力量难以满足这两个条件。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中的话语形成的是一种交往权力。但是交往权力不能取代公共官僚机构的独特性,只能以“围观的方式”,对其施加影响而已。
三、开发民间网络反腐潜力的着力点
(一)加强对网络揭发人的保护和激励力度
网络举报已经成为查处腐败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2009年3月中国青年报的一份民调显示:“网络曝光”以35.8%的高比率在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中位列首位,远远高于向专门的官方反腐机构举报。由于公共权力的委托者和受托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腐败具有两厢情愿和秘密属性,这直接使得腐败难以被发现和遏制。因此举报人尤其是内部爆料者往往直接抖出邪恶的明证,使得反腐败事半功倍。英国知名检察官斯蒂芬?莫尔认为“应该为检举揭发者保密,所有的信息来源受到保护。”无论是出于公共利益还是内部斗争而揭露事实真相的揭发者都应得到保护。首先,鉴于网络反腐屡遭打击报复的现实,应突出以保护举报人权利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尽快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我国2010年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规定泄漏举报人信息可追刑责。其次,鉴于网络反腐可能面临的侮辱诽谤、隐私侵权等指控,应坚守表达自由的第一性价值原则,建立完善网络侵权的免责与减责抗辩事由体系,并设计合理的侮辱诽谤诉讼程序。腐败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反腐败具有很大的正外部外性,应依据实际贡献加大对网络举报人的激励力度。2009年最高检修定的举报规定增加了网络举报,最高可奖励20万元。
(二)提高网络反腐信息的生命力
证据化能力是网络曝光的材料能够被广大网民相信、被反腐机构采信作为认定腐败事实的依据能力。要提高腐败被查处的概率,网络曝光的链条必须向前延伸到网络举证。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实质属性。网络曝光材料是一种“软证据”,这是由网络证据的法律生命力和网络生命力的矛盾所决定的。关于客观性,“客观真实”本质上有助于网络举证的持久的生命力。以原生态方式直接展示或写实编辑的网络曝光等具有较高的公信力。但是为了提高网络曝光初始期的关注率,一定程度的渲染夸张、倾向性解读、主观性构建是符合媒体规律的,由此导致的与客观事实某些的偏离是存在的。关于关联性,曝光材料要与违法事实有着实质性的联系。曝光材料很多时候给网民留下了集体想象的“合理空间”,这种想象为核实曝光信息与腐败事实的实质性联系指引了方向。当“赴美考察行程单”中出现赌城阿拉斯加的名字时,网民很容易把阿拉斯加和“官员赌博”联系起来。关于合法性,鉴于腐败的秘密性和公共性、涉腐官员的公职身份、网民反腐的业余性,网络曝光材料的获取、内容、形式等诸多方面一直在合法、违法或无法的空间畅行。
(三)创新网络反腐的抗争表演
网络反腐动员本质上是公众对公共权力滥用的一种集体抵制与抗争。抗争形式本身则是动员的集体刺激。当前网络反腐表演已经进入模式化阶段。在形式上,它已经形成了网络曝光、网络举报、人肉搜索、网络调查等网络行为模式。在修辞上,已经从“史上”、“最牛”、“XX门”等公式化话语过渡到个性化表达时代。网络反腐表演必须别出心裁,才能在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中脱颖而出,引起网民和媒体的共鸣。早在2000深圳罗湖分局局长安慧君就因局内人员的反腐小说《随风飘荡》影射而落马。《区委书记》巧妙模仿当时热播剧《丑女无敌》,更有网民根据小说配制了“大型电视连续剧”《区委书记》剧照。《区委书记》的创造技巧、实际影响都比《随风飘荡》略胜一筹。用小说揭露腐败,不仅影射了腐败事实,而且适应媒体政治的娱乐化传播逻辑,是一种反腐新策略。
(四)形成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无缝对接
治理理论强调治理腐败的过程应当是公共机构、私人机构以及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互动。腐败的网络治理模式需要从政府的“独奏”向政府、社会、网民的“协奏”转变,需要民间反腐与政府反腐的无缝对接,实现公民的私人行为和国家公共权力相互促进。无论是单一的官方反腐还是单独的民间反腐都难以取得成功。民间反腐败需要借助于政府反腐败机构的权威及机制查处腐败分子;而政府反腐败机构则要借助于民间反腐败的力量扩大信息来源,提高打击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世界银行专家组认为最好的社会问责创新举措就是那些能够通过其方式实现问责机制的平衡的举措,最有效的机制就是对现有机制的改善。组织程序的调查或司法程序的立案是网络反腐和制度反腐的衔接节点。当前应依此为切入点加快完善网络举报线索审查登记、侦破监督和立案评估等环节的制度变革,这是破解网络反腐困局的关键。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