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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三规一全”提升依法文明执纪水平

建湖县纪委“三规一全”提升依法文明执纪水平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按照文明执纪、依法办案的要求,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建立“三规一全”的案件监管模式,坚持实践运用和理论规范相结合,着力构建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案件监管体系,实现案件查办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规范线索管理。近年来,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强案件线索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排查、筛选出的案件线索以及日常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由专人登记,实行规范管理。有关部门需在发现线索3日内填写案件线索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进行登记、编号、保管,纳入“案件线索管理储备库”管理使用,并完善案件线索办理程序。对纳入案件“线索管理储备库”线索的处置、经营以及办理情况建立台帐,交相关单位办理时,明确专人跟踪督查,定期向领导报告,提高案件线索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二是规范办案流程。为解决在查办案件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该县先后制定了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和违纪案件查处及监督管理同步运行流程图,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在接受初步核实任务后,对案件线索实行等级评估,并在3日内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后,经案件审核小组讨论不予立案作信访件结案的,及时整卷并填写《信访件审结表》,经讨论决定立案调查的案件,案件承办部门在按程序履行立案呈批手续的同时,须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经领导审批后,方可调查,对每一办案环节所形成的办案文书均备案规范管理。
  三是规范协调机制。在查办重大案件需要提请司法机关采取相关措施或者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协助的;跨地区、跨部门查办案件需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协助的;需要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或接收案件线索材料的;其他需要组织协调的重要事项等。注重协调落实办案力量、调配办案装备,加强委机关职能室与工作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联系,协调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分批次地安排办案人员通过业务讲坛、技能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办案水平,同时建立与司法、财政、审计、行政执法机关、金融及电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四是全程跟踪监管。健全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办案责任机制,明确主办人对案件查办全过程负责,案件查办前,主办人须签订责任书。强化“两规”、“两指”措施案件监管,制作“两规”措施流程图,强化对办案措施使用情况、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场所安全保密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于监管措施规范,该县信访件成案率、案件质量合格率不断提升,近年来,先后查办各类违纪案件315件,合格率达98.6%,优秀率同比提高了21.5%,无一件申诉投诉件。(建纪监案二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