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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纪委案件管理突出“四规范”

射阳县纪委案件管理突出“四规范”

    射阳县纪委突出案源线索、办案程序、案件监管、组织协调重点,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案件线索管理,确保“成案率”。 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巡查督察、司法执法部门移送等渠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建立办案数字化信息平台,建立案件线索库,通过比对和分析,定期组织分析评估,找准切入口,提高线索成案率,目前,已搜集到136条案件线索。二是规范办案程序,确保“科学化”。出台《射阳县“三统一全”案件监督管理模式实施办法》,进一步固化办案流程,对初步核实、信访审结、立案呈批、移送审理、处分决定等环节加强监管,规范办案行为。三是规范办案过程监管,确保“安全性”。 对基层特别是工作室在案件检查中初核、立案、调查、错误事实见面、调查报告、定性量纪等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加强对“两规”措施使用情况和涉案款物管理与处置情况的监管,做到文明安全。四是规范组织协调,确保“常态化”。 完善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履行县纪委反腐败工作牵头职能,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审计等职能优势,通力合作,保证资源共享。(射阳县纪委案管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