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开展四级评议促进勤政廉政
阜宁县开展四级评议促进勤政廉政
一是人民评议员评县官。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中,公开选聘了2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敢于进言纳谏的人民评议员,分成5个组,通过明查暗访、巡视调研、民主座谈、个别访谈、列席相关会议、听取被评议对象述职述廉、热点问题现场询问等一系列活动,每月对县四套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报告由组长在县四套班子月度例会上通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再评议。
二是县委、县纪委常委会评部门。按照县委常委点述、县纪委点廉、书记点评的程序,每季度对县直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进行一次集中评议。被评议人向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述职后,县委分管常委对述职人就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进行现场点述;县纪委结合案件查处、信访调查和群众反映,由纪委书记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四不直接分管”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点廉;县委书记对述职人的勤政廉政和班子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点评。最后由全体县委常委、县纪委常委对参加述职的人员进行测评。
三是行风监督员评中层。县纪委每半年组织一次行风监督员,对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度较高的人社局医保中心、住建局拆迁办等42个中层岗位进行评议,内容包括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自由裁量权等设定是否合理,有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县纪委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评议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是辖区居民评站所。县纠风办牵头组织各镇对县民政、计生等21个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进行评议,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乡镇纪委组织实施,县纠风办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各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参加现场评议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村居普通群众占70%,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占20%,镇、村干部占10%。评议按照站所负责人集中述职述廉、评议代表当面进行询问和质询、现场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的程序进行,个性问题由乡镇纪委督促站所限期整改,共性问题由县纠风办督促主管部门制定措施整改。(郁永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