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以重大典型案件析案工作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近年来,阜宁县纪委坚持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对重大型案件推行“析案”工作制度,有力地提升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地推进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自身防腐拒变能力,以此全面促进该县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健全协同机制,增强查办合力。阜宁县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形成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领导体系。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县纪委充分发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等协调机制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通过交流,实行信息互通,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坚持重要线索集体排查,多途径、多渠道收集,注重从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专项治理、社会热点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
二是明确析案范围,突出办案重点。在查办案件中,凡是科级以上干部案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及群众反响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在查案结束后,对案件查办的全过程案件发生的思想根源,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点评和分析。2012年到2013年上半年,该县共查处科级以上干部案件17件、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7件(其中十万元以上案件10件、百万元以上6件),通过对这些重点案件的查处,加大对腐败分子打击力度的同时,为全县案件析案工作提供了有针对性的目标。
三是规范析案程序,注重深化研究。一通过腐败分子个人自析,深挖违法违纪案在初查过程中,就他们个人问题对比党纪,反应个人所犯问题的严重性,通过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摆正位置,端正思想,积极配合组织查找问题,坦白交代违纪违法行为,通过自省、悔过等方式来自我解剖,自我反省,2012年至今重大案件中当事人共书写悔过书34份;二通过到发案单位、系统进行座谈、调研,进行议析,找准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建立更为有效的管理流程和监督体系,杜绝和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三通过案件主办人对案件综合剖析,分析办案的得失,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办案方式方法。四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特邀监督员对依法依纪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进行评析,查找办案工作中的不足和给予可行性合理化建议,促进办案方式更科学、更合理。
四是结合析案成果,促进成效转化。一把析案工作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起到源头防腐的作用。2012年以来,依据办案中的问题,开展廉政专题教育5670多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次,覆盖全县机关党员干部100%;二把析案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对查案中暴露出来的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近年来帮助发案单位建立规章制度23条;三把析案工作与加强监督相结合,根据发案规律,制定和完善监管制度,把监督的关口前移,突出以重大项目、经济、交通、城建、涉及民生等部门为监督重点对象,延伸监督领域;四把析案工作与改进办案方式相结合,全面提升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科学、文明、规范的办案环境,服务于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