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下发通知严肃村委会和村监委换届纪律
江苏各地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展。为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法规文件,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换届前,要结合开展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对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推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换届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六个严禁”:严禁非法组织、策划或参与操纵选举,以及在群众中传播和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基层单位打招呼,以及利用亲戚朋友、宗族宗派等关系搞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直接或间接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选民、选举工作人员和其他候选人等拉票贿选行为;严禁以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以及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和篡改选举结果;严禁借机用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瞒报、漏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灭账册,以及擅自转移、转让、调换集体资产或改换用途。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建立违纪违法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问题和媒体反映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并作出回应。对拉票贿选、妨碍村民自主行使民主权利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通过贿选等手段被确定为候选人或当选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取消资格。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各地要依法同步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保障村民民主监督权利,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加强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意见,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同步选举好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村委会和村监委同步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江苏省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