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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纪委建立案件查办“公信员”制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对查办案件进行大胆尝试,为增加查办案件公信力,提高案件查办过程的透明度,使得影响力较大案件、疑难复杂信访件达到当事人信服、社会认可的效果,在强化办案内部监督的同时,建立案件查办公信员制。结合查办案件的需要,通过聘请具备较高综合素质的党员干部作为案件的公信员,从疑难复杂信访的初核、重要案件的调查和审查过程进行监督、见证,确保案件调查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公信员监督的案件范围: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涉案人多、涉及面广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两规”案件和其它比较典型的党员违纪案件。公信员的来源:当事人自愿申请、纪委监察局审核同意相结合的原则,从县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和各镇区等单位聘请30名党员干部,担任案件查办公信员。公信员的职责:直接参与一些复杂疑难信访案件的接访、听证、处理和回访,参与重要党政纪处分案件的调查、审理、旁听纪委常委会、回访教育,及时对上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问题。2011年以来,该县共邀请了28名监督员参与了7起疑难复杂信访及4起重要党政纪案件的查办,实施“案件查办公信员制”的案件,信访人满意率达100%,优质率达100%,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法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