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突出抓好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八项工作的推进
亭湖区突出抓好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八项工作的推进
为进一步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需要,更好的发挥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作用,亭湖区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使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工作不断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一是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干部向社区报到。让在职党员干部认领责任区,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使社区群众了解熟悉党员干部,既便于发挥党员先进性,又便于社区群众参与监督。二是建立科级干部社区廉政档案。各社区在加强监督、及时补充完善档案的基础上,每季度将科级干部廉政状况向所在单位反馈一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廉政办报告。三是在职党员身份社区公示。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自愿相结合,逐步将社区在职党员姓名、单位、身份、认领责任等在社区醒目位置公开。四是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社区监督。对科级干部个人报告的重大事项,涉及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屋买卖出租、职务或工作变动、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等情况,区廉政办向其所在社区进行通报,由监督站对重大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五是干部立功、表彰征求社区意见。对荣立三等功或受市级综合表彰以上奖励的人员,必须到拟表彰对象所在社区征询意见,由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提供廉政鉴定意见。六是干部提拔征询进社区。对拟提拔为副科职以上的干部人选,组织考察必须到社区征询意见,重点考察拟提拔对象的人际交往、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公德、消费档次、兴趣爱好以及有无赌博、酗酒、公车私驾、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反映。七是党员民评征求社区意见。各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组织特约监督员、信息员、居民代表,对社区在职党员每季度进行民主测评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党员民评格次的重要依据。八是发展党员征询社区意见。党支部在吸收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必须到发展对象居住地社区征询意见,由社区提供廉政评价。(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