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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典型案例

        近日,泰州市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4起典型案例发出通报,分别是:

  兴化市陈堡镇副镇长刘文海借操办儿子婚宴之机收受礼金15200元,并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问题。目前,刘文海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

  海陵区兽医站违规给6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12700元,海陵区纪委责成区农委进行纠正处理,并对该站站长徐根明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全部追缴入账。

  姜堰区台湾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沈高镇天民村党支部书记李再君、沈高镇人武部副部长兼监察室主任韩锁林、沈高镇项目办副主任陈卫华等3人违反工作纪律,擅自离岗,工作时间打牌。沈高镇党委给予李再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沈高镇人民政府给予韩锁林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监察室主任职务,给予陈卫华记过处分。

  泰州市图书馆工作人员陈璞利用借调在市文广新局办公室任驾驶员的便利,用公车加油卡套取烟酒等日用品合计12790元。市文广新局党委给予陈璞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市纪委对负领导责任的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刘鸿林进行诫勉谈话。

  市纪委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解决“四风”问题的强烈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始终保持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各级纪

  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办案执纪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严格责任追究;要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