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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涉嫌受贿1100多万元受审

        6日上午,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贺州市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

        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2年间,毛绍烈利用担任原县级中共贺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钟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贺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陈纪普等37人送给的现金、银行卡、住房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138.0753万元,另外还利用担任广西钟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贺州市副市长期间,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23.3828万元。毛绍烈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新华网南宁5月6日电 记者王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