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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评选2014年的关键词,“法治”一定可以名列前茅。
回首一年来所走过的日日夜夜,法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备受关注。从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重要讲话,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再到一项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的推进,我们无不感受到“依法治国”的脚步越来越铿锵有力。
最难忘金秋十月,我们像过年一样兴奋地聚集一起,期盼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美好蓝图早日出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绘就的这幅法治蓝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路明灯,更是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成效的有力保障。
——这一年,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立法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诉讼法、预算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一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审议,民主、科学的精神铸就了法律这柄“公平正义之剑”。多部法律的审议修改过程告诉我们: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才能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一年,一件件冤假错案得以纠正,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注入正能量。正义有时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从被昭雪的冤假错案中,人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对法律的担当、对真相的执着。这份坚守足以让人们无论承受多大冤屈,还是对法律充满信心。“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的司法理念,彰显了保障程序和实体公正的态度,昭告了司法理性回归的讯息。
——这一年,一批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减免,一项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和下放,简政放权后的法治政府建设正在提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一张张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如此大刀阔斧的政府职能转变,清晰勾勒出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鲜明形象。
——这一年,一项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有序推出: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建立知识产权法院、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完善社区矫正……这些措施旨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突出办案责任制,地方的先行先试,又为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积累了经验。“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正是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有章法,才能稳步推进。
走过2014,迎接我们的,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
法治蓝图,振奋人心。把蓝图变成现实,更需要你我他共同的努力。
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只有每个人都培育起法治参与感,忠实崇尚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坚定捍卫法律,才能让法治中国走出文件走向现实,才能让法治画卷更加完美。法治之路绝不会一帆风顺,法治的进步更不可能腾飞跨越,脚踏实地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倘若将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比喻成一滴滴清水的话,那么这一滴滴微不足道的清水,总有一天会汇聚成法治中国的滔天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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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
【事件回顾】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记者点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是2014年中国法治领域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中国推出依法治国2.0版本”“法治中国建设按下快进键”,从公众的评价中不难感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有了科学系统的蓝图,更有了实现蓝图的坚定信心。这次会议通过的《决定》也被看作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姊妹篇,二者共同为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提供了保障。号角已经吹响,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京沪穗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国家宪法日确立、党内法规清理完成……一系列措施的落实,让人们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前景和曙光。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
【事件回顾】1月7日至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点评】历年的政法工作会议,都会引起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因为每年年初召开的这次会议,确定了新的一年里中央在政法领域的施政重点和方向。2014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显露出与以往不同的诸多新意,比如,会议名称由以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改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党的总书记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些都是执政党加强政法工作的政治信号。回顾年初召开的这次会议,人们会发现,会议作出的部署安排不仅是全年政法工作的指导方针,会议的许多重要精神也体现在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不仅在当时振聋发聩,也在此后近一年的反贪肃纪中得到明证。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召开
【事件回顾】11月3日,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针对政法综治领域相关专门工作,集中召开了包括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主会与7个专题会议在内的8场会议,这种“多会套开、长会短开、有分有合”的新做法在全国性的政法综治会议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记者点评】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然而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同样会出现一个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矛盾纠纷集中凸显的适应期。社会矛盾的形成演变,往往有一个从萌芽到爆发、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对于平安中国建设“成色”的检验,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有效预防化解矛盾、是否能够公开公正处理矛盾。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无论是从时间还是从主题、会风的安排,都透露出未来对于维护公共安全将更加植根于依法治国的深厚土壤之中。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网络谣言、信访难题……“平安中国”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而法治在社会预期稳定、治理效果长远方面的优势,意味着只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谋划、推进平安建设,强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才能真正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周永康因涉嫌犯罪被逮捕
【事件回顾】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周永康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记者点评】“打老虎”是2014年公众最为关心的动态事件。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的落马,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的决心。
“反腐无禁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虎苍蝇一起打”……如今的反腐,已经形成党内查处与司法侦查审判相衔接的成熟机制。公众关心的大案要案,通常由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并查处,但最终定罪量刑还要经过严格、复杂、公正的司法程序。依法反腐的常态化,让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党风廉政建设更具威慑力;严肃党纪、从严治党,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依法反腐已成不可逆的时代潮流。
呼格吉勒图沉冤终得雪
【事件回顾】18年前的1996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公安机关确定为“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杀人案中的一起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今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对该案的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经过再审,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记者点评】纠正冤假错案,是2014年司法领域备受瞩目的事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2起重大冤假错案被纠正,许多都是积压已久的疑案。徐辉、念斌、呼格吉勒图,这些平常人的命运因当年办案机关的错误而彻底改变,如今只有用司法公正来弥补既往的创伤来告慰无辜的灵魂。今年纠正冤假错案的一大特点是从“真凶再现型”“亡者归来型”到“证据不足型”,纠错的类型变化体现了司法机关理念的重大转变,“疑罪从无”正在从法律规定变为活生生的司法实践。
冤假错案的及时纠正固然重要,防范冤假错案的意义更加重大与现实,今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让人们感到,“让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理想并不遥远。
21世纪网涉嫌新闻敲诈
【事件回顾】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报21世纪网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共8人,因涉嫌新闻敲诈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数十家企业,而国内部分财经媒体由财经公关扮演媒体与企业之间的黑金掮客、通过负面新闻逼迫企业支付“合作”费用或收取企业“保护费”换取“有偿沉默”等现象的曝光,更是揭开了该领域犯罪链条日渐产业化的行业黑幕。
【记者点评】媒体肩负着弘扬社会正能量、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任,不能越过职业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设定底线。个别媒体的经营困境不能成为默许违法犯罪的借口,滥用话语权力牟取私利更不能成为“公开的秘密”。用客观报道、价值中立来赢得社会公众的信赖是媒体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行业风气的败坏无异于杀鸡取卵,而为此埋单的则是公众的利益、媒体的公信力乃至整个市场的未来。
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在社会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本身不应受到监督。“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在媒体身上同样适用,而媒体在商业与法律之间的艰难转型以这样的方式闯入公众的视野,其对未来的媒体治理和媒体伦理带来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个案的一般意义。
“秦火火”网络谣言案宣判
【事件回顾】4月11日,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并以删除帖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
该案是2011年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记者点评】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再大,其所享有的自由也不可能是没有边界的,自由的空间理应止步于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外。
在互联网发展初期,由于人们的认识和法律规范不完善,打“擦边球”的行为大量存在,从而给“秦火火”这样的网络推手找到了翻云覆雨的活动空间。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人们逐渐意识到虚拟的网络若成了任由谣言肆意流布的藏污纳垢之地,其影响必然会波及网下的现实生活,扰乱人们的思考,冲击道德的底线,甚至破坏社会的秩序。该案的出现提醒人们,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同样也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猎狐”行动成果丰硕
【事件回顾】2014年中国在全球开展的“猎狐”行动并非轻松的休闲娱乐,其目标直指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了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专项行动。截至12月4日,我国已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员428名,其中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141人,在逃境外10年以上的犯罪嫌疑人32人,共有231只“狐狸”选择了投案自首。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公安机关要全力打赢境外追逃这场硬仗,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坚决维护人民利益。【记者点评】在一些贪官和经济犯罪嫌疑人眼中,海外曾经是他们理想的“避罪天堂”:无论是腐败官员的职务犯罪,还是违法经营的经济犯罪,只要一张机票和一本护照就可以一走了之。但是随着国内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以及中国对打击犯罪国际合作的加速融入,中国对于海外“法外之地”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
打击犯罪,也是为了预防犯罪;堵住了经济犯罪的避罪渠道,也就打消了潜在犯罪者的侥幸心理,进而加大了经济犯罪的成本,提高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震慑力。“猎狐”只是中国全球追逃的缩影,即使专项行动结束,“恢恢法网”的铺开也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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