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俊:坚持“一岗双责” 勇挑主体责任

周俊首先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和理解。他认为: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体现了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导作用,表明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职,必须尽心尽力地抓、理直气壮地抓、动真碰硬地抓、毫不手软地抓,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纪委的监督责任与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党委要成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和切实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同时,党委也要自觉、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在谈到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时,周俊介绍道,近年来该局主要通过 “三个到位”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强调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认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学习教育到位。通过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召开座谈会、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狠抓学习教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增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禁止性规定严格执行到位。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环保部门的地位不断提升,随之而来的是环保干部工作压力和廉政风险也在加大。针对当前较为严峻的反腐形势,周俊介绍了环保系统在廉政约束方面专门出台的三项制度。一是建立事前廉政报告制度。对环保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环保评审、验收等重要事项,经办单位事先要提出方案,填写《盐城市环保评审(验收)工作报批单》,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审批后实施。二是建立事中廉政监督制度。对环保重要事项决定、大额经费支出、重要人事任免等,一律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对环保执法、评审、验收等工作要求填写现场廉政情况监督单,及时记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关情况。三是建立事后廉政反馈制度。按照谁经办、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重要环保行政权力事项结束后填写《执行廉政规定监督单》,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局纪检组,让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全制约、全监督、全透明、全公开。
面对环保系统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作为新上任的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俊表示他将以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抓手,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建边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用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检验群众路线教育的新成果。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机会、有舞台,让不团结、不廉洁、不干事的人没有市场、没有地位,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提升环保干部“精气神”。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重点完善廉政谈话和诫勉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环保队伍的纯洁性。三是要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实现环保行政权力网上全运行,法律监督和电子监察全覆盖。
最后,周俊说,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进入全面改革推动期,盐城具有良好的生态基础和紧迫的生态需求,相信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在不久的将来,盐城一定会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详细内容敬请阅览本网在线访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