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今天访问数:
次,总访问量:
次
本网首页
盐城市纪委监委
廉政要闻
黄海廉潮
特别报道
审查调查
党风政风
宣传工作
信访工作
队伍建设
巡视巡察
派驻监督
盐阜廉声
东台
建湖
射阳
阜宁
滨海
响水
大丰
盐都
亭湖
市直
警世之钟
要案概览
案例选登
通报曝光
忏悔录
廉政视野
热点透视
社会经纬
域外扫描
史海钩沉
专题报道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所在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中共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作者:jz
浏览数: 6601
来源:新华网
发布:2014-07-29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 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周永康简历】
男,汉族,1942年12月生,江苏无锡人,1964年11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石油学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61-1966年 北京石油学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66-1967年 留校待分配
1967-1970年 大庆油田六七三厂地质队实习员、技术员
1970-1973年 辽河石油会战指挥部地质团区域室技术员、党支部书记、大队长
1973-1976年 辽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处处长
1976-1979年 辽河石油勘探局政治部副主任
1979-1983年 辽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长兼钻井指挥部党委书记、物探指挥部党委书记兼指挥
1983-1985年 辽河石油勘探局局长、党委副书记,辽宁省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
1985-1988年 石油工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88-1996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其间:1989-1990年兼任塔里木石油会战指挥部指挥、临时党委书记;1989-1990年兼任胜利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山东省东营市委书记)
1996-1998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1998-1999年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9-2002年 四川省委书记
2002-200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
2003-200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公安部部长( 2007.10.28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免去其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党委书记
2007年-2013年中央政治局常委(至2012年11月),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至2008年3月),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至2012年11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至2013年)
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