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经纬

(清廉中国·精彩故事)“登记窗口”看婚嫁新风

  早上刚一上班,来登记窗口交婚庆事项《报告表》的孙处长遇到了同样来交婚庆事项《办理情况报告表》的林处长。
  
  林处长神采飞扬:“亏得这八项规定,儿子结婚我可省事了!没这规定前总发愁,认识那么多朋友,请谁不请谁,请帖怎么送,权衡半天搞得神经衰弱!现在好了,只请至亲,清清爽爽十来桌!有人抱怨没收到喜帖、没喝到喜酒,我都拿出‘尚方宝剑’——八项规定!”
  
  孙处长点头称是:“我女儿从小就有想法,她一知道有这规定就说要去旅游结婚。年轻人开心就好,旅游结婚还很时髦不是?女儿女婿说,到时候带上全家人一起去!”
  
  “女儿就是好!贴心小棉袄!”负责接待的我在一旁接话。
  
  孙处长摇摇头:“虽说是件小棉袄,结婚后要想‘穿’怕是会常常找不着!哎!其实,我最怕办婚礼,婚礼上老爸把女儿交给女婿的环节,光想想眼泪都哗哗的。”
  
  “你呀你!”林处长指着孙处长,“原来还有这小九九。”
  
  “噗嗤”一声,大家都乐了。
  
  自从2013年11月6日厦门市出台有关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分别在操办婚庆事项的前15天和后15天内填写《报告表》和《办理情况报告表》后,在登记窗口工作的我就多了一项新任务——接待来自不同单位填表交表的同志。
  
  这可以算是一份讨喜的活儿。来交表格的,通常喜气洋洋,有的还顺手带上几块喜糖,交完照例寒暄几句。暂行规定实施刚一年,寒暄的内容却大不一样。
  
  以前,我们这里办婚礼,通常要女方家先办一次婚宴,然后男方家再办,乡里乡亲聚在一起,桌数越多排场越大,有的还吃上几天流水席,好不热闹!婚礼的热闹程度让我瞠目结舌,白天经常听见烟花鞭炮声此起彼伏,同事见怪不怪:“又是结婚的!”
  
  暂行规定刚刚实施的时候,来交表的人在喜悦之余多少有些抱怨。或是一摊手:“不能大办,大办有什么呢?我亲戚随便一请都得好几十桌啊!”或是一叹气:“就一个宝贝闺女,平时也给她攒了一些钱,想在好一点的酒店请客,一桌就要几千块,可又怕违反了规定!”或是一皱眉:“孩子不大理解,觉得花自家的钱请客,收点红包,怎么就不行了!”遇到这些情况,我总免不了要耐着性子解释和劝解。
  
  可慢慢地,大家发现,一段时间过后,听到的抱怨少了,虽然偶尔还会有人开玩笑地说为控制桌数,没请着哪个亲戚被怪罪了,但更多的都说好,以至于有些同事竟然“攀比”起谁更节约。这个说:“我只请了十桌。”那个说:“我旅行去了,一桌没请,酷吧?”刚进机关的小赵则拍手称快:“我的同龄人都在婚嫁高峰期,光同学的‘红色炸弹’就炸得我头晕,八项规定前还得应酬同事婚礼,好命苦!最夸张的时候,一天赶3场婚礼,一个月工资都‘送’没了。现在好了,还能攒点钱自我投资。”
  
  ……
  
  送走孙处长和林处长,我数了数手中的表格,一年多来,共有23位领导干部进行了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值得高兴的是,在我们组织的明察暗访中并未发现存在大操大办和违规收受礼金的现象,也未接到相关举报。剥开散落在桌子上的一块喜糖塞进嘴里,我哼着小曲将报告情况录入电脑。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