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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出重大部署,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依规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在新形势下,作为县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抓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

    一、加大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反腐败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要坚决以零容忍力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浓烈氛围。一是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厉行法治,带头依法办事,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及时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深入基层抓教育、抓作风、抓队伍,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办案人员充实到位,实行力量向一线倾斜。全面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落实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业务范围外工作的要求,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员集中精力,依法履职尽责。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依法依纪、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保证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按无错推定、疑错从无的理念执纪办案,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要求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规范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党委要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以规范用权行为、强化权力制约为关键,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围绕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标前准备、标中监管、标后督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综合监督体系,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二是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政府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上项目推行财政投资评审、工程招投标和决算审计全覆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切实减少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有效防止腐败行为发生。三是围绕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加快推进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流程控制和定期轮岗制度,修订完善科级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规定,对土地出让、招标投标、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肃问责追究。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建议制度,定期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引导各级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敬法畏纪,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作风问题、腐败问题,首先源于思想滑坡、信念动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履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要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锤炼,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要全面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学懂弄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弄明白历史怎样走过来、今后该怎样走下去,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在面对风险和困难时,始终站在党的一边,保持对党的信赖和依靠;在遇到大是大非时,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态度鲜明,不为杂音所惑。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养。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等形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结合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持续改进作风与反腐倡廉建设融为一体、综合推进,把教育对象从领导干部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分层分级开展教育,提高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各层各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纪律规定,谨言慎行、严于律己。对组织观念淡薄、自我意识较强、我行我素且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的,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提醒在前、防范在先。三是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宪法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周一大讲堂”、党员冬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深刻领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目标、工作布局、改革取向和实践要求,力求把握要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带头讲法制度,建立公务员学法考法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引导各级干部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深入推进“法耀东台”工程,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氛围。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面,切实把法治文化渗透和融入到基层社区、企业、校园、家庭生活中,使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作者系盐城市委常委、东台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