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败诉后称“收获很大” 彰显法治思维
近日,广东省雷州市世考村村民取得了一场“民告官”官司的胜利。值得一提的是,雷州市长吴国雄出庭应诉,作为被告的法人代表,站在被告席上。他还向媒体表示:到庭前已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因此没觉得有压力,反而觉得收获非常大。
这一案例为今后类似“民告官”案件提供可资借鉴的范本:一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直面作为原告的群众,展现出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与诚意;二是雷州所在的湛江市,在机制上尽可能排除妨碍行政诉讼案件公正判决的阻力;三是村民有信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林地归属问题,充分信赖司法程序的正义性,为这起案件从司法渠道解决设置了前提。
“民告官”而在法庭上见不到官,这是过去许多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时的客观情况。虽然,行政首长是否出庭应诉,法律上并没有做强制要求,但是行政首长不出庭,不光让原告感到权力的傲慢,也会让审判增添不确定因素。出不出庭是表象,是否尊重法庭判决和司法程序才是实质。一些行政首长拒不出庭,其实是自以为手里的权力“比法大”。
行政诉讼能否确保判决公正,关键要看司法机关是否真正独立审判。否则,哪怕行政首长高风亮节地到庭上露个脸,也未必意味着台前幕后的审判就公正了。雷州这起案件最大的亮点,无疑是湛江实施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试点中,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统一受理该市10个基层法院新收的一审行政案件,以跨区域管辖模式排除地方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的干预压力。从机制上约束权力之手不敢胡作非为,方能在审判中祛除权力的影响。
让原告信赖法律,使矛盾通过法律协调解决,是行政诉讼深入人心的前提。由于判决不公先例的存在,有的权力部门还干扰诉讼,甚至破坏原告个人生活、工作,一些公民对行政诉讼抱以怀疑之心。他们有的从上一级行政机关寻求公正,走上漫漫上访路;有的使用法律不支持的手段,官民矛盾进一步激化,个人权益受到的损失却未必得到补偿。尽管这些情绪可以被理解,但是相信法律的威严,摒弃“冤死不告官”的传统观念,才是妥善、完满获得公正的终极之道。
雷州市长在出庭时提到“收获非常大”。其实,不仅市长本人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加强,也为行政机关成熟应诉提供了宝贵经验。虽然政府输了官司,但是公共利益却得到了更妥善的协调。相比一年前,雷州市一副市长就某判决说“我们不能盲目相信法院”,雷州市政府的法治意识向前跨了一大步,必将对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司法机关判决的执行力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王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