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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不到200万就任性贪腐?


    “在我的脑袋里,总有一个‘攀比’和‘贪’字在作怪。我的博士同学中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在国内还是海外,没有一个人不是千万富翁。而我奋斗了一辈子,夫妻俩合伙的收入存款才不到200万元。”因腐败落马的四川理工学院原院长曾黄麟曾这样忏悔。近日,这位“哭穷”的校长因受贿353.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同学没有一个人不是千万富翁”,而自己“夫妻俩合伙的收入存款才不到200万元”,这样鲜明的“反差”,站在世俗人情的角度,或许确实会让一些人感到失落不满,甚至是“愤懑不平”。但如果因此便将这作为“心安理得”乃至“理直气壮”滥权贪腐的理由,无疑又显得十分荒谬。

    若仅与那些“千万富翁”相比,“收入存款200万元”当然并不算多,但与广大普通民众的存款收入水平相比呢?据统计,截至2013年5月,我国金融机构个人储蓄存款为44.17万亿元,人均存款为32719元。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这意味着,曾黄麟夫妻“200万元存款”是全国人均存款的30多倍,更相当于一个普通农民200年的收入。身为“百万富翁”,已经足以保证两人过上很体面的生活。如果“存款200万元”嫌少,那些人均存款仅3万多元的普通民众该怎么办?如果“存款200万元”嫌少,那到底多少才能满足贪官们的欲念?存款数额只是借口,欲壑难填才是真理由。

    不满于现有收入存款水平,希望向更高的水平看齐、追求更多的财富,原本不是什么坏事,不是连圣人也说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但是,追求财富决不能不择手段、任性妄为,而必须恪守包括法律纪律在内的基本界限,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像曾黄麟这样利用院长的公职便利大肆收受贿赂、以公权谋私利的行为,无疑明显越界,视党纪国法为无物。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而在现实中,一面在职业选择时,热衷于“当官、当干部”甚至是“跑官要官”,另一面在收入待遇问题上,又热衷于与富翁、商人攀比,“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心理,并非个别官员独有。比如,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就曾表示“自己曾为党为国辛苦数十年成绩斐然,却仍然收入一般,而那些商人却陡然成为家产千万、逾亿的富翁”;深圳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裴洪泉也曾感叹,“按照我和妻子的正常收入,与其他地方的同行相比,我算是富人;但与周围那些开名车、住豪宅的人相比,我却是‘穷人’,多少有些失落”。正是这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心理,让他们铤而走险,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最终难逃锒铛入狱的命运。

    要祛除“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心理,仅靠落马贪官的事后忏悔,或者在位官员自身主观上的观念转变,显然远远不够。治本之计无疑在于,必须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彻底斩断一些官员“一手掌权一手捞钱”的可能性。(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