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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字背后是责任缺失


笔者最近听说,某单位一把手在执行上级指示时,但凡与自己想法一致的,就立即执行;不一致的,就一个字——“拖”。他总是把自己不愿执行的议题放到最后,当要进入这个议题时,他就会去上厕所,回来就说:“时间太晚了,这个议题下次再议。”这次推下次、下次再推下次,最终便不了了之。

平日里,笔者也见一些干部犯“拖”病,或是不正视问题,找借口、寻托辞、击鼓传花,把现实问题拖成历史问题;或是信奉“不干事就没事”,职能不对口、条件不具备、问题很复杂等理由张口就来;或是搞“爱惜羽毛”那一套,含糊其辞、语焉不详,遇到矛盾绕道走。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的“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状况,就是某些领导担当精神缺失的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落实到每个党员身上,就是要对党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对规矩有敬畏之心,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与组织讨价还价;要对权力有戒慎之心,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做到遇事不逾矩,有权不“任性”。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执行命令不“讲价”,完成任务不“打折”,是担当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性的重要表现。消极应对上级指示和决议,无论是“硬抗”还是“软磨”,都是缺乏担当的表现。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就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淡化,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同时,各级纪委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只有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打破“潜规则”,具有“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才不会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向贤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