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门诊里的“特殊病人”——湖南省石门县人社局干部套取医保资金被查处
杨斌,部队转业后被安置到湖南省石门县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专门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的初审,以及特殊门诊的登记。不料,这位负责特殊门诊审核的把关者,却因套取医保资金被立案查处,成了倒在特殊门诊里的“特殊病人”。
有机可乘,见利忘义
2009年开始,石门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对不需要住院治疗、需长期服药的特殊病患者实施特殊门诊医疗保障政策,即:特殊病患者在定点药房按特殊疾病医疗保险补贴标准购买相应药品时,只需支付药品价格的30%,余下70%由县医保处补贴给定点药房,患者凭医保处开出的特殊门诊登记表即可买药。2012年之前,每名患者每年补贴标准最高2万元,2013年最高达3万元。
2012年,杨斌开始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的初审及开具特殊门诊登记表。经过一段时间,他发现了其中有“生财之道”——
有少数医保患者因去世或其他原因一直未来领取特殊门诊登记表,在杨斌看来,这些登记表就是一沓沓的钞票。
一天,杨斌抑制不住自己的“心动”,选取了已去世患者丁某的一张特殊门诊登记表,并将丁某的补贴标准从2千元改成了2万元,同时还虚构尿毒症患者“杨明、杨晓鹏”开具了2张标准为2万元的特殊门诊登记表,然后找到定点药房民康药号石门店店长苏某,提出不购买药品,将补贴直接兑换成现金的要求。药店明知此行为是违纪行为,但考虑到药店需要杨斌的关照,便给杨斌转账4.2万元,杨斌“初战告捷”。
利令智昏,贪欲大增
虽然尝到了“甜头”,杨斌还是觉得心里不踏实。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居然没有人发觉,他便觉得“安全”了,“欢欣鼓舞”地谋划起下一次行动。
2012年10月的一天,杨斌找到另一家定点药房益丰大药房石门店的经理怀某,交给他一张杨某的补贴标准为2万元的特殊门诊登记表,怀某分几次给杨斌1.4万元现金。
2013年6月,杨斌将3张特殊门诊登记表交给定点药店楚江医务室的医生张某,请其帮忙套取现金。同年7月8日,张某先行给杨斌支付了现金2万元,承诺余下的2.55万元等到与医保处报账后再支付。
屡试不爽,让杨斌胃口越来越大。
2013年上半年,杨斌将署名为刘某等人的9张特殊门诊登记表交给民康药号石门店店长苏某,欲再次套取现金15.4万元。但是,民康公司管理层未同意他的请求,苏某便将9张单据退回给了杨斌。
东窗事发,悔之晚矣
2014年初,石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接到对杨斌套取医保资金的举报,医保处立即展开调查。当向杨斌调取花名册和审批资料时,杨斌意识到事情败露,第二天上午就给楚江医务室的张医生退还了2万元。当天下午,医保处领导找杨斌谈话,杨斌承认了在民康药号套取4.2万元现金的问题。
2014年2月27日,石门县纪委对杨斌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在办案人员面前,他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同年11月,因杨斌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医保资金,石门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杨斌目无纪律,胆大妄为,在金钱面前丧失了理智和底线。”这是县纪委办案人员对他的感受。
杨斌17岁入伍,23岁入党,是一个有着13年党龄的军转干部,10多年筑就的党纪堤坝并没有挡住他心中贪欲的洪水,在医保处仅仅工作3年时间便沦落泥潭,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家庭的幸福也离他而去。他悔恨不已,在悔过书中写道:“我虚荣心太强,看见别人条件好,自己生活条件比别人差,就动起了歪脑筋……”
杨斌绞尽脑汁钻制度的“漏洞”和监管缺失的“空子”,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谋一己之私,最终“病入膏肓”。他的“病”,病在爱慕虚荣、贪图享受,病在没有牢固树立党纪意识。他的教训,党员干部当警醒。(本报记者 郑亚邦 通讯员 韩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