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4道“关卡”骗取经适房指标 路桥9名干部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路季轩)“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不但房子被收回,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商城社区党员干部项创新日前因骗取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被查处。与项创新一起被查处的还有另外3名社区党员干部。区纪委对此案进行了“一案双查”,5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据了解,去年5月,路桥区纪委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项创新等商城社区部分党员干部骗取市区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有的已购买装修入住。接到举报后,路桥区、路桥街道两级纪委立即展开联合调查,通过调取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路桥分局档案,掌握了项创新、胡仙琴、项莉平和秦秀梅等4名社区党员干部骗取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的证据。然而,经济适用房申报流程非常严格,他们如何通过层层审批,最终成功申购的呢?这成了萦绕在调查组工作人员心头的一个谜团。
在随后的调查中,调查组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讯问后,项创新等4人的“通关”轨迹逐渐浮出水面。“申购经济适用房,必须属于低收入人群和无房户。项创新等4人均不符合。”调查组工作人员介绍,首先,他们要通过“收入关”和“评议关”。商城社区居委会的公章管理不严,有时为了方便群众盖章,上班时就放在办公桌上,这就给项创新等人制造了可乘之机。他们趁人不备之时,偷偷将自己制造的虚假收入证明盖上章。接下来,就要将虚假收入证明递交路桥街道经济适用房调查小组进行评议。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人王敏的话颇具代表性,“虽然觉得他们申报的年收入有问题,但大家在社区共事多年,不想在这个事情上较真儿伤了和气,况且还有上级部门把关,于是就通过了他们的申购评议。”
在接下来的街道主管部门与城建部门审核中,相关负责人分别以“都是自己街道的干部,能照顾的就照顾一下,反正能不能批准是城建部门的事”“各级都已盖章同意,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再审核”的理由推脱核查责任。
最终,项创新、胡仙琴、项莉平和秦秀梅4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经济适用房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人的王敏和何丹君,因明知申报人违规申报而不制止、不纠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评议的商城社区党总支书记邱迎风和古街社区党总支书记於婉玲因监管不到位,被路桥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经济适用房调查小组组长、城建办主任陈平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未发现违规问题,被路桥街道纪工委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