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纪"录】第一回:论纪律新书明方向,反腐败三"不"定基调
新年过去了一周多,简直忙坏了。都发生了哪些大事?
优雅的回答是:不搞不教而诛,勿谓言之不预。




纠正“四风”驰而不息
打“虎”猎“狐”马不停蹄



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2016年第一期“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涵盖了29个省区市,违纪问题也是五花八门。例如黔南州龙里县某位公职人员用公款报销,发票上开具的是办公用品,实际上他买的是什么呢?保健品、洗脚器、颈椎牵引器……共计4500元。
更令人开眼界的,是1月8日发布的“每月通报”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比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公职人员宫某,为了占有公款,脑洞大开,和自己的同学李某某谋划了一个颇为神奇的招数——假抢劫。对,你没看错,假抢劫。宫某在金融机构支取60万元公款后,李某某在事先约定地点将宫某装有公款的皮包抢走。故事的最后,等待宫某的不是60万巨款带来的美好生活,也不只是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还有十二年的“牢里蹲”。
新年第一周连续的通报曝光,是震慑,也是信号。新的一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的脚步不会停歇,并且越往后执纪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