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无酒不成席。”春节期间,亲人、朋友欢聚时少不了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从而使亲情更加浓密,让友情更加深厚。可以说,酒是欢渡春节时最不可缺少的“角色”,也是亲人之间、好友之间联络感情的佳品。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带头严守党章党纪党规,即使是在与亲人好友欢聚时,也要不忘党性原则,时刻架好高线、守好底线,不碰红线。
不可妄议中央。“酒是话引子。”亲朋好友小聚一起,几杯酒下肚子后,便会有聊不尽的情谊,说不尽的话题,天文地理、古往今来,国际国内、日常琐碎,可以说包罗万象,自然而然。越是在这种时候,党员干部越要保持头脑清醒,对那些不客观、不公正的言论善加引导,不当看客,而在谈及大政方针时,一定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体现中央精神要求,且不可因一时酒性妄加评论,触碰底线。
莫赴违规宴请。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之间的宴请也会随之增多。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把持好自己,明确哪些宴请能去,哪些宴请坚决不能去。即使在宴会上,也要提高警惕,严防那些包裹着礼尚往来“外衣”的隐形腐败、“点状”四风、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行为借机侵袭,莫要中了别有用心之人的“迷魂术”,成为他们围猎诱捕的“对象”,时刻保持好清廉本色。
切莫因酒触电。“小酌宜情,滥饮乱性。”近年来,党员干部酒后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事件时有发生,在酒精的作用下,一些党员干部忘乎所以,将党纪法规抛之脑后,酒驾、醉驾甚至致人死亡,既让个人蒙受较大损失,也重创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饱受人民群众诟病。例如:今年1月18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纪委就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事件;还有,去年12月底,第26集团军军长张岩在军部与第39集团军的两名老部下喝酒,导致一人死亡,有关人员受到了严肃查处,张岩被撤职,由正军降到副军。可以说,教训沉痛,值得每名党员干部牢记警醒,切莫在春节期间重蹈覆辙。
“勿待兴尽,适可而止。”酒是欢渡春节的调节剂,但酒也使不少人“喝坏了形象喝坏了胃”。党员干部在和亲人好友共度佳节、开怀畅饮时,更应当保留一半清醒,这既是为了亲朋好友的身体健康,也是为了自己“姓党、爱党、护党、为党”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