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在市级机关率先实行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近日,市商务局在市级机关率先实行工作人员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该项制度的实施,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制度规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报告分为个人年度事项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年度事项报告实行集中报告制度,报告对象为所有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实行事前报告制度,报告对象为机关所有工作人员。科级干部年度报告事项包括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事前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共有8项,包括了退休兼职情况,操办婚丧喜庆情况,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要求机关科级干部如实填写《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报告表》,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于次年1月15日前交组织人事处。个人重大事项应在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局监察室。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在事项发生后15日内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