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通被诉 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已有4名高管落马
李阳通(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1月25日电(安伟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阳通(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阳通利用其担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地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0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李阳通被开除党籍的消息。通报称,李阳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挪用公款用于其本人参股经营的公司增资验资,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钱色交易,造成恶劣影响。11月13日消息称,李阳通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12月7日,广西纪委监察厅网站又发布了广西有色金属集团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覃志雄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的消息。覃志雄的落马和李阳通有直接关系。通报中称,覃志雄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李阳通巨额钱款。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2015年4月15日至12月28日,广西纪委监察厅网站共计宣布广西有色金属集团4名高管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除李阳通、覃志雄外,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赋屏、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黄斌也在短短8个月内相继落马。
李阳通简历
李阳通,男,1952年7月出生,籍贯为广东清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5年11月,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1984年08月至1993年01月先后任平桂矿务局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平桂矿务局水岩坝矿党委书记;
1993年01月至2003年06月任广西平桂矿务局副局长、局长;
2003年06月至2007年04月任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党委书记;
2007年04月至2008年07月任柳州华锡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8年07月至2015年10月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