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检察院:落实“第一种形态”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盐都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中让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无处不在,有效预防了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该院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被市纪委评为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在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取得基层院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善抓廉政教育筑牢“第一道防线”。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强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该院通过关口前移,注重廉政教育,使干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拉起、筑牢防止党员干警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一是精准把握节点开展廉政教育。近年来该院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检察院和党委有关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通知精神,提醒干警自觉防范各种廉政风险。加强任前、岗前廉政教育,近几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新调整、提拔的12名中层干部、4名检察员、9名助理检察员、新招录的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及时打好廉政“预防针”。积极开展检察长上专题廉政党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510”警示教育活动。二是与时俱进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以“微宣传”助推廉政教育。近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针对短、快、新的信息便于被干警接受的特点,适时推出廉政“微电影”、“微卡片”、“微窗口”、“微格言”、“微信”、“微期刊”等教育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微宣传”。在全院干警中征集廉政格言、警句,为每位干警量身定制了廉政警示桌牌,专门印制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宣传卡片,在院内网页面设立“‘纪律处分条例’天天学”廉政窗口,累计编发27期《都检清风》廉政教育电子期刊,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落实“第一种形态”,关键靠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该院党组和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职,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层层传递压力把主体责任抗在肩上。该院党组在每年初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研究制定了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分解工作实施方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各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并层层进行延伸细化。该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照责任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压实责任把“第一种形态”抓在手里。每年初该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在平时,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检察长在每月召开的院务会上必提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向检察长和分管院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院领导经常与部门干警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三、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探照灯”思维,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该院认真执行《全院干警轮值巡查制度》,在每个工作日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领二名科室干警,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纪律作风巡查。近几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节假日值班、公车管理使用、会风会纪、司法办案活动等开展监督检查和案件回访活动达200余次;先后对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活动12次;连续3年在春节前,向全区有关镇(区、街道)、区直部门以及发案单位和人民监督员,累计寄送《党风廉政建设邀请监督函》180余份。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该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在早发现、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近几年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内网“瑕示栏”和“检务督察”栏目进行通报批评14次,对相关干警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