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党纪必受严惩
据湖北省纪委官网消息,该省某县直单位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尹某某,午餐时间在酒店大肆操办自己的生日宴。县纪委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然而,尹某某明知故犯,当晚再次摆酒席6桌,并收受朋友、同事及个体老板等非亲戚关系人员36人礼金共计1万余元。尹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为改变不良社风民风起到带头作用;身为一名领导干部,本应严格要求自己,远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情往来,时刻维护自己的形象。但是,尹某某却大操大办自己的生日宴,不仅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尹某某受到这样的严惩,实属咎由自取。然而,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他何以如此任性、胆大妄为?被批评教育后,不仅没有立即知止、纠正,反而置若罔闻、毫无顾忌地继续他的违规违纪行为。这无异于是在跟纪律较劲、挑战:“我就是要这样,你能把我怎么样。”做出如此举动,究其原因,就是他藐视党纪,不把党规党纪当回事。
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当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纪的约束。尹某某对纪委的提醒置之不理,继续他的错误行为,显然是对党的纪律毫无戒惧之心,拒绝接受纪委的“抓早抓小”。最终等待他的,只能是严厉的惩戒。
纵观众多落马贪官,像尹某某这样的人并非个例。有的人说话办事,忘记自己的党员干部身份,记不起党的纪律规定和约束。有的人犯错初期对组织的提醒貌恭而心不服,没有从内心深处产生“改邪归正”的意愿。还有的人,视组织发现、查处他的违规违纪问题为“倒霉”,抱有侥幸心理,伺机再捞一把。诸如此类,从一开始的违规违纪,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党规党纪是严肃的,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对藐视党纪者,必须严惩不贷。所有党员干部也要由此警醒,藐视党纪是堕落之源,不可不审慎待之。(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