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全面实施环保干部“八小时”以外全监控
近日,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市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守则要求,结合环保实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局系统环保干部“八小时”以外全部监控。
一是全员知晓。分层次组织环保干部,系统学习近期市纪委印发的《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试行)》,确保环保系统干部全员知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全面部署。结合环保实际,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干部行风作风建设,拓宽监控渠道,制定出台《盐城市环保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试行)》,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各处室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是全方位监控。除市纪委“守则”规定外,市环保局还结合环保实际,严禁环保干部违规泄露环保工作秘密,为监管对象规避环境监管说情打招呼,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环保执法、审批和插手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等,基本实现环保干部全监控、无死角。
一是全员知晓。分层次组织环保干部,系统学习近期市纪委印发的《盐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试行)》,确保环保系统干部全员知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全面部署。结合环保实际,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干部行风作风建设,拓宽监控渠道,制定出台《盐城市环保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试行)》,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各处室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是全方位监控。除市纪委“守则”规定外,市环保局还结合环保实际,严禁环保干部违规泄露环保工作秘密,为监管对象规避环境监管说情打招呼,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环保执法、审批和插手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等,基本实现环保干部全监控、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