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四项措施 严防“灯下黑”
今年来,建湖县纪委结合自身实际将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学习、教育、建章、考核四项举措,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一是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结合十九大精神,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十九大学思践悟”活动。要求该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同频共振,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对总书记的报告学懂、弄通、做实,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用责任诠释担当,用担当诠释忠诚,学思践悟,真正学深学透。
二是加强管理,紧盯八小时以外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的监管力度,该县纪委在官方网站设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栏,主动发布全县纪检干部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清风建湖”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在全市率先开通“社会监督纪检人”微信监督举报窗口,并定期排查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搭建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台,对外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员,邀请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家属担任“廉洁家风”监督员,“零容忍”查处纪检干部“灯下黑”行为。
三是加强创新,不断扎紧制度“笼子”。该县纪委在全县率先建立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约谈机制,通过日常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及任前约谈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出台《建湖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明确重大事项报告的干部范围、报告事项、时间期限、办理程序及问责处理;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十个不准”、“六个一律从严”,要求各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严格遵守“八个必须”;采取健全监督执纪工作等配套制度、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式,切实做到用制度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
四是加强考核,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在全县率先推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清单,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细化为履职任务,并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月报制度,动态依单督责、依单问责;出台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同,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分为四类进行考核,年度综合考评中未完成年度绩效工作任务、位居后两位的,对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考评结果位于末位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位居后两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调离纪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