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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严格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执纪审查任务、要求的日益提高,纪委系统借调人员的情况普遍存在。为了加强借调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市纪委规定由组织部门统一办理借调手续,严禁自行借入或借出干部;严格控制借调人员的资格、数量和期限,借调参加纪律审查工作的,应从纪律审查人才库中抽调,并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借调期限一般不超3个月;严格强化对被借调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的责任,监督被借调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