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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两卡一表”控管案件质量

    响水县“两卡一表”控管案件质量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江苏省“1+N”配套制度,近日响水县纪委出台《响水县案件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案件质量动态监控审查卡》《案件质量动态监控审理卡》《延长办案期限审批表》“两卡一表”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形成了案件承办单位(部门)与委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监督执纪职能室之间的“并联电路”式协助与监督机制,严格控制初核、立案、审查、审理等监督执纪工作流程的时限与质量。县纪委在《暂行办法》中严明了责任倒查制度,规定对于在省市案件质量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案件,一律要严肃追究案件承办人员和相关审核人责任。(潘金保、姜玲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