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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工作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1+N”配套制度,厘清职责边界,合理分工制衡,实现内部权力运行相互监督制约,我市积极探索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工作。
   一是调整部门设置,明确职责划分。根据现有内部机构状况、联系对象数量、实际工作内容等情况,在市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成立纪检监察五室(筹),纪检监察一、二、三室职能保持不变,联系地区、联系部门和单位作相应调整。纪检监察四室为执纪审查室,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纪检监察五室为执纪监督室,负责对部分市直机关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日常监督。
    二是专题会议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专门召开了市纪委机关实施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试点工作情况通报会,各有关市直机关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党组(党委)、纪检机构和市纪委有关派驻纪检组、相关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分管常委通报了分设的试点方案,市纪委分管书记讲话阐明了部门分设的重要意义,强调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求派驻纪检组和内设纪检机构要全面履行自身职责,配合落实分设试点各项要求。
    三是开展座谈调研,明确工作重点。纪检监察五室(筹)作为试点的执纪监督室,就如何监督联系单位政治生态总体情况等内容,通过外地学习取经、召开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明确了近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布置各有关派驻纪检组和市属事业单位、企业纪检机构开展一次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对2013年以来在手的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公检法等机关移送、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审计、巡视巡察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建立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台账。要求各有关市直机关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时期,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真正起到源头遏制、防患未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