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实现“阳光扶贫”监管全覆盖
“脱真贫、真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终目标。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纪委依托“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打造扶贫领域监督网,精准发力、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全力助推精准扶贫、阳光扶贫。
拧紧“发条”层层传导压力
“要变‘一级抓一级’为‘一级一级抓’、‘级级抓落实’,确保扶贫资金套上‘安全锁’。”亭湖区区委书记李东成在部署扶贫领域督查工作时强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工委和区扶贫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牵手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工作机制的通知》,全区4652名党员干部与5280户低收入农户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并通过手机APP上传帮扶日记。先后3次组织全区26名扶贫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集中培训学习,确保所有操作人员懂流程、会操作。区纪委、区扶贫办牵头,先后2次组织财政、农委、民政、教育、住建、人社、残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对阳光扶贫系统需要的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信息、经济薄弱村信息、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信息进行集中录入。
硬化措施 提升监督威力
亭湖区纪委在实践中坚持以务实举措精准运用监督这个武器。全面督查抓准度。区纪委建立“阳光扶贫”监管督查队,由区纪委常委带队,成立5个组,先后 4次深入全区10个镇(街)督查监管系统建设以及扶贫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精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清单11条,让各相关职能部门脱贫攻坚责任更加具体、清晰。利用数据比对,对建档立卡农户进行精准识别,严格履行“两公告四公示”程序,逐户调查,逐人核查,不符合建档立卡要求的1140户农户全部剔除。日报排名提速度。从9月18日起,各镇(街道)向区纪委和区扶贫办报送当日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农户基本信息、经济状况和授权委托书等情况。对工作完成进度比进行排名,对时序进度滞后的,工作不完善、不到位的,向全区重点通报5次,并由区纪委提醒约谈镇领导7人次,督促整改落实。专项行动保精度。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排查梳理2015年以来各类涉农、民生项目、资金,摸清60类近8.73亿元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去向,分别建立区、镇、村三级清册,相互印证。目前已完成对5280户农户信息和2个省定、4个市定薄弱村信息的录入,对6类到户扶贫项目、26个到村扶贫项目和32687.55万元扶贫资金落实相关部门全部摸清摸实,形成完整的信息数据资料库,并全部录入阳光扶贫系统中。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明确12家牵头单位、19家责任单位,重点查纠镇村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124个,已全部解决到位。
部门协作 凝聚监督合力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并非“一家之责”。为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区纪委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动,形成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合力。构建挂钩监督机制。目前,5个镇共有低收入人口5280户、经济薄弱村6个,是全区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区纪委常委对5个镇实行“一对一”定点监督,定期到对口地区调研走访,对履责不力的地方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构建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全区阳光扶贫系统架构。由区纪委和农办牵头,联合财政、扶贫、民政、教育、农委等10个条线,全面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区纪委具体总协调各项工作,区委农办承担“阳光扶贫”的具体业务指导工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条线分工,各司其职。明确力量配备硬性要求,确保各镇配齐5名,各街道、经济区配齐2名专职人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得到高效落实、快速推进。完善真查快处机制。区纪委监察局开通了“举报直通车”,畅通电话、来信等信访举报渠道,实现网上“一键式”举报,打通群众监督举报“最后一公里”。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的卫生、民政、教育、住建等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问责的重点,特别是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强占掠夺、克扣私分、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直查快处,紧盯不放,一追到底,今年查办的案件中,涉农扶贫领域占72.8%,先后成功查处3起基层人社中心挪用专项资金的严重违纪案件,开除党籍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另有2人正在立案调查。
“我们将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该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亭湖区纪委书记连倩表示。目前,亭湖区“阳光扶贫”系统建设工作全部按时序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全市率先,全区农村产权交易额全省第三、成交项目数全省第十,均位居全市第一,其中南洋镇的交易额居全省乡镇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