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派驻纪检组:“三强化三确保” 擦亮监督 “探头”
自集中派驻以来,市纪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全覆盖”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为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第十二组按照规定动作实现驻进,通过自选动作做好驻入,深入各驻在部门,创新思路、扎实举措,以调研走访摸清现状情况、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以专项督查推进作风改进、以线索核查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将派驻监督的责任落到实处,使监督“探头”释放更强威力。
强化协调沟通,确保工作有效联动。一是注重纵向联动,进一步理顺与上下级纪检部门工作关系。参加省纪委驻国土厅纪检组关于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协调会,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草拟关于第十二纪检组与县(市、区)纪委对国土部门监督职责分工的建议方案并报请批准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与县(市、区)纪委对国土系统的各自监督职责,确保监督按层级、不缺位、无死角。二是加强横向沟通。推动三个驻在部门建立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主要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已初步建成1个纪检组联系3个领导小组的“1+3”模式,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分管领导、承办处室和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自运行来,该模式较好地发挥了保障上下传达、顺畅沟通、及时反馈的作用。
强化廉政教育,确保纪律之弦不松。一是实行廉政调研谈话“全覆盖”。对三个驻在部门按照“领导班子全部谈(含二线)、核心处室必须谈、科级以上重点谈”的要求,全面开展廉政调研谈话。以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为主要目标,结合各驻在部门业务、机构等实际情况,量身定做谈话提纲、合理安排谈话时序、切实提升谈话实效。通过调研,做到业务熟、底数清、问题明;通过谈话,实现“红红脸、出出汗”,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将政治纪律刻印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实行廉政教育“全方位”。牵头组织对三家驻在部门的集中廉政教育和培训,组织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市委新的十二项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并通过精心编制廉政知识测试题目,专题安排廉政测试,使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知高线、明底线,时刻绷紧廉政弦。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建立参加或列席会议制度,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紧扣会议抓监督,督促各驻在部门按要求上报需要纪检组参加或列席的会议清单,内容覆盖民主生活会、党组(委)、重要工作例会、涉及 “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内容的会议,并发文予以明确,有效突出了监督重点。二是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制度,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目前,三家驻在部门均以党组(委)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从不同层面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的相关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凝聚工作合力,为切实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