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切实维护办公办案场所安全
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市检察院抓好检察系统内部检查管理,全面排查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场所安全维护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安全无事故。一是突出排查办公办案场所安全情况。按照 “安全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对市县两级检察院主要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抽查了两级院24小时值班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二是重点排查要害部位和车辆安全运行情况。对检察机关消防增压泵房、枪弹室、机要室、档案室、监控室、机关食堂、地下车库变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了实地安全检查。注重做好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司机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超速、超员、超载、超限行驶。督促司机对车辆及时维修保养,彻底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情况。认真落实车辆封存管理规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入库封存,车辆钥匙一律集中保管。三是全面排查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制”要求,从严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把安全管理工作和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环节。健全安全管理督查督办制度,对因工作拖拉、措施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对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