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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报4起“雁过拔毛”腐败案例


    法制网呼伦贝尔(内蒙古)7月24日电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李博恒 于琦 今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内蒙古呼伦贝尔获悉,为持续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警示教育,阿荣旗纪委监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亚东镇山里屯村原党支部书记肖新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问题。2015年6月,亚东镇山里屯村原党支部书记肖新雨在协助亚东镇政府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向本村村民张××索要人民币10000.00元,为其超生的婴儿办理了落户手续。同年7月,肖新雨在协助亚东镇政府从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向村民孙海×索要人民币21000.00元,并承诺将其弟弟孙守×承包的土地确权到孙海×名下,同年8月28 日,经孙海×妻子程××索要,肖新雨将20000.00元退还。案发后,肖新雨退赃11000.00元。2017年12月6日,阿荣旗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决肖新雨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3月15日,经亚东镇纪委委员会议、亚东镇党委会议讨论,并经旗纪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新雨开除党籍处分。

    二、霍尔奇镇富贵村原纪检委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张仁忠,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养老保险费的问题。2014年至2017年间,霍尔奇镇富贵村原纪检委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张仁忠,利用代为收取富贵村村民养老保险费的职务便利,挪用应当上缴而没上缴的养老保险费共计人民币72100.00元,此钱款用于个人生活支出。案发后,张仁忠将挪用钱款返还给村民。2018年4月3日,经阿荣旗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仁忠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交至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三岔河镇新胜村原村委会主任姜全,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大豆种植面积,套取国家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的问题。2015年3月,三岔河镇原新胜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姜全,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原村委会委员张玉,虚报2014年大豆种植面积1037亩,套取国家大豆目标价格补贴人民币37912.72元。同年6月,姜全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原村委会文书张×,虚报2015年大豆种植面积899.8亩,套取国家大豆目标价格补贴人民币76860.91元。2018年4月13日,阿荣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姜全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0元。2018年6月14日,经三岔河镇纪委委员会议、三岔河镇党委会议讨论,并报旗纪委批准,给予姜全开除党籍处分。

    四、三岔河镇新胜村原村委会委员张玉,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大豆种植面积,套取国家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的问题。2015年3月,三岔河镇原新胜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张玉,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原村委会主任姜全,虚报2014年大豆种植面积1037亩,套取国家大豆目标价格补贴人民币37912.72元。同年6月,张玉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原村委会主任姜×,虚报2015年大豆种植面积899.8亩,套取国家大豆目标价格补贴人民币76860.91元。2018年4月13日,阿荣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0元。2018年6月14日,经三岔河镇纪委委员会议、三岔河镇党委会议讨论,并报旗纪委批准,给予张玉开除党籍处分。

    在阿荣旗人民检察院侦查姜全、张玉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李国君、吕铁柱为了帮助姜全、张玉开脱罪责,向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提供虚假证言。阿荣旗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3日判决:被告人李国君犯包庇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吕铁柱犯包庇罪,免予刑事处罚。李国君、吕铁柱身为党员,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影响了党的形象。2018年5月23日,三岔河镇纪委给予李国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吕铁柱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