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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三力齐发”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今年以来,东台市以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全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政策性惠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涉及10个部门、共27项、总金额11.61亿元的资金已精准投放和使用。

    一是明确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扶贫资金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内容,对2016年以来的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扶贫项目虚假申请、审核审批手续不全、资金来源不明、项目建设混乱、投入回报不清,以及扶贫资金账目杂乱、虚开乱列、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使用扶贫资金较多、较集中及农民信访较多的单位或个人,以及集体资产资源较多及城郊村、城中村等集体收支较多的村(居)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列为整治重点单位。强化上级扶贫和惠农专项资金发放的全程跟踪督查,切实防止专项资金发放流程停滞、雁过拔毛、截留挪用问题。

    二是规范管理程序,大力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将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镇、村和具体项目,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实行精准扶贫到户资金和项目载体带动农户所得收益,一律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打卡发放,实现资金直达。对“低收入农户”申报增收项目严格把关,同时严把扶贫项目调研、论证、评审、立项、招标、实施、验收、绩效评估、收益分配关,保障项目操作合规,资金补助合规。推行扶贫项目和补助资金公示制度,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收益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138个扶贫项目均在所在村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聚力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全面探索建立可查询、可跟踪、可追溯、可预警、可评估的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在全市18个镇区大力推行村财镇管模式和村会计异地任职制度,加强村集体扶贫资金的收支监管,确保村级扶贫资金运行规范、安全。探索建立扶贫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实行归口管理、集中支付。借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和手机APP,将扶贫项目、资金运行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采取重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市镇联动和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等方式,累计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6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