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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四督四实”推动“大棚房”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重要措施,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全程跟踪督办,有力有序推进“大棚房”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责任落实促推进。区纪工委将整治清理“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督促成立区专项行动小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辖区镇街为责任主体,准确把握行动标准,全面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步骤、整治标准,一着不让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督问题改实抓拆除。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坚持“边核查边整改”原则,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等项目进行逐一排查,摸清情况。区纪工委采取不定路线、不打招呼,深入到田间地头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督促责任主体做细做实工作,严防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走过场和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全区共排查设施农业大棚1453个,总面积1713.95亩,发现2处违规面积分别是0.15亩、0.6亩,3月13日前全部拆除。

    督图斑核实消隐患。督促主管部门、镇街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444个“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疑似图版,逐一比对,排除不在该区的39个,对区内的405个疑似图斑逐一实地核查,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不留漏洞,经核查均不属于“大棚房”。

    督机制建实保长效。建立纪检监察联动机制、问责追责机制,督促社事、国土等主管业务部门建立健全会商研判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大棚房”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