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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个加强”着力提升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质效

2020年以来,阜宁县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纪律审查能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着力采取多项措施,提高乡镇纪委执纪办案能力,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学习交流。县纪委定期开展办案专题讲座,组织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相互学习交流办案经验,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程序,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办案能力。探索建立以案代训、上挂锻炼等工作机制,帮助基层破解专业人员少、纪律审查经验不足等难题,进一步提升基层办案水平,强化办案队伍建设。

加强业务指导。县纪委通过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等方式着力提高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对基层查处的案件开展审理业务指导,严格审查案件的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程序,务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严把办案安全关,始终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摆在首位,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对安全和保密纪律教育,确保不发生纪律审查安全事故。

加强考核问责。坚持秉持纪律审查是第一要务,第一主责的理念,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完善基层纪委办案考核机制,实行查办案件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加大纪律审查考核通报问责力度,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进展缓慢乡镇街道纪委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对未完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将严肃追究乡镇街道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