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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淮安"微笑受审"局长:腐败面前,功过不能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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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江苏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涉嫌受贿一案在该市中级法院开庭,出庭期间,曹兴龙“面带微笑,点头示意,看起来仍‘官味’十足”。这一表情使他在时隔十个多月后再次成为舆论热议的对象。十个月前的2014年9月9日,曹兴龙被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一位民警实名举报用公车接送小狗,并列举其“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和“经济问题”,一时引发大量关注。“微笑受审”也许算不上事儿,但案件反映出的能人腐败问题和曹兴龙自我反省时的一些话语,值得琢磨。

在庭审过程中,曹兴龙的辩护人提到曹兴龙个人荣誉情况,恳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在媒体报道中提到,“在淮安市公安系统,曹兴龙可以说是个能人”:任职期间杀人案全破,打掉多个黑社会组织团伙,办理上亿元特大网络传销案,在担任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局局长期间,他是个办案能人:曾荣立“清网行动”个人一等功,淮安公安史上唯一一次集体一等功。

又是一例典型的“能人腐败”。去年,中央巡视组在对江苏反馈通报时首次用了“能人腐败”一词。纵览近几年的落马官员,“能人腐败”已经不是个例。仇和、万庆良、杨卫泽……这些“能人”在落马前业绩出色,头顶不少炫目的光环、雷厉风行。于是,我们不乏听到类似于曹兴龙辩护人提出的“恳请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其个人荣誉情况”的说法,有的单位及领导往往以此人能力强为由,扼腕叹息甚至企图求情;有的“能人”自己也认为做了不少贡献,“一俊遮百丑”,功过大可相抵。

然而,这种“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首先,功是功,过是过,官员的功过是非都有党纪国法依据,不能混为一谈;其次,曹兴龙等所谓“能人”在任期间取得的成绩,也不可能完全归功于某一个人。我们可以为这些“能人”误入歧途叹息,但对其贪腐决不可宽恕,因为“能人”腐败危害可能比一般性腐败危害更大。大大小小的“能人”多了去了,焦裕禄、郑培民……哪个不是“能人”,为何他们能洁身自好,而有的“能人”却松懈了自我要求,走上贪腐的不归路?

在庭审中,曹兴龙还称“我的问题是因为在网络上炒作引起”,在被双规之前,他曾就个人存在的问题口头向淮安市公安局和淮安市纪委领导汇报过,刚开始时候,对个人问题,他认为没有什么大的问题,直到被淮安市纪委带走。“我的问题是因为在网络上炒作引起”,指的应是去年9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公车接送小狗”一事。“网上炒作引起的”“认为没什么大问题”,是曹兴龙对网络舆情的偏见,和对自身贪腐案情严重性的认识不足,出庭时的微笑,是不是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呢?有了网络,官员与公众的距离开始拉近,政务也日趋透明。那些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正直廉洁的官员,会把网友那些逆耳的“网言网语”,视为利于行的“忠言”,将网络视为一面帮助自省的“镜子”。曹兴龙的问题,本质上,是他自身私欲膨胀、信念缺失导致的。栽了跟斗,怨不得别人,也不值得同情。